天门高新园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6:55 来源:天门高新园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可以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上进行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新园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28-533126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园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严格审查标准,规范公开程序。园区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要求数据信息材料均来自“一线”工作专班,让“专业”的人报“专业”的信息。在园区,每个机关干部都是信息员,密切关注着园区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场收集资料,自觉报送信息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园区的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二)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质效。坚持多渠道、多载体、多平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让信息畅通无阻,及时抵达。一是官方网站权威发布。通过政公开网站实时发布解读上级各项政策,让群众快速知晓各项政策。二是社交平台链式传播。疫情期间,我区在各类微信工作群、社区居民群及时转发中央市的各项通知通告,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安心,消解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心理阻力。同时,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服务公开渠道,让发布方式更便捷,接收方式更便利。

(三)聚焦惠企惠民,提升发展能级。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园区聚焦惠企政策,主动回应解读。持续梳理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援企惠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主动将政策送到企业手中让广大企业朋友应知尽知。同时,园区发布了《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更好地发扬“店小二”精神,着力帮助企业解难纾困。二是回应民生关切。及时公开和解读各项惠民政策的同时,坚持以诉求为导向,主动公开环保、安全生产、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

在园区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园区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园区每条政务公开的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内容没有涉及到敏感话题和个人隐私,无抄袭他人的公开内容的行为。公开内容凡涉及到我园区的且需要转载的,我区政务公开时都标明了转载来源,并从未在不可靠的网站上转载过相关文件和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园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7条。我们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中工作动态101条,规划总结24条,重大政策落实8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各类信息共计23条。

二是新媒体平台。在园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信息5条。回复天门网市委书记专属板留言83条。

三是主流报刊报道。天门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报道园区信息82条,其中专刊1期。

四是各类公开栏。通过园区、社区等公开栏公开信息9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13

4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7

10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3

+116

42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6

1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全年共收到并受理1件通过信件渠道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件,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确定为不予公开的情形。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园区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一是存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偏少的问题;二是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高。2021年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正: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

2、提高公开内容的针对性。继续重点推进与区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涉及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塑造高效便民透明的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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