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160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高新园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01日
名称
天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关于成立天门高新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天开办发〔2019〕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3日

天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关于成立天门高新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08:50

各社区(农队)、区直各单位、区内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天门高新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经工委、管委研究,决定成立天门高新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同生  工委副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白茅湖棉花原种场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立才  党工委委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胡  静  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童  黎  招商局副局长
       肖科伟  招商局副局长
       肖红星  招商局主任科员
      洪  融  招商局副主任科员
       汪新虎  安全、环保专班主任
       闫永鹏  白茅湖党委委员
       胡振峰  团工委书记
       文  轩  招商局干部
       蒋永华  招商局干部
       范雪敏  招商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商局,肖科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天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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