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160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高新园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名称
天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经济开发区“门前四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天开办发〔2019〕1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03日

天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经济开发区“门前四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3 09:20

区有关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天门经济开发区“门前四包”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天门经济开发区“门前四包”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行“门前四包”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天门经济开发区“门前四包”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同生
  副组长:史玉兵  张传兵
  成  员:朱显清  王 宽  李敬华
       罗赛军  代品华  何  武
      吴亮兵  伍广学  彭泽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显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按照“门店(面)依规履责,社区统一管理,区直重点包保,部门依法监管,全面捆绑考核”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强力推行“门前四包”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和完善全民参与的城市治理机制,努力营造共建共管的创建氛围。
  三、工作责任及内容
  1、明确“门前四包”责任和范围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城区所有临街门店、临街单位都是其门前区域(即:门前道路路沿石至建筑立面之间)的环境卫生直接责任人,应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保持门前卫生整洁,保持门前秩序整齐,保持门前设施完好,保持门前绿化完好,即“门前四包”。
  2、落实“门前四包”社区管理的主体责任
  接官、侯口、长湾、群力、侨乡、友谊、陈方、开发区中学、开发区中心小学、各区直单位是开发区“门前四包”工作的管理主体,社区范围内的企业及区直属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与企业、区直单位签订责任书。负责城区临街门店、临街单位“门前四包”的组织、督办、检查、评比。要与临街门店、临街单位签订“门前四包”承诺书、责任书,并经常性开展检查、督办,做到“日常有巡查,每周有记载,每月有评比,奖惩有措施”,全面推行“门前四包”。
  3、实行重点路段区直包保
  开发区重点路段、复杂区域的“门前四包”实行“区直同责包保,社区统一管理”,即:所有区直单位按指定路段区域定期与临街门店包保互动,共同开展“门前四包”,共同接受社区管理。做到“宣传入户,督导进店,协助履责,责任同担”。
  建立区直单位“门前四包”路段工作日制度。每周五下午为区直单位“门前四包”路段工作时间。区直单位应安排人员到包保路段所属社区签到,对包保路段临街门店、临街单位“门前四包”情况进行巡查,帮助整理门前秩序,督导门前卫生,查看门前设施和绿化,督导维护门前环境。
  4、确定开发区实行包保的重点路段
  南洋大道涉群力、侨乡、接官、长湾社区、开发区中心小学;汇侨大道涉友谊、长湾、陈方、接官社区;钟惺大道涉友谊社区;侨兴街涉区直部门、接官社区;接官路(南洋大道以北)涉友谊、接官、群力、侨乡社区;天岳路候口段涉候口新村小区门面、侨乡中学;三乡路陈方段涉陈方三个小区门面、外国语学校;三乡路长湾段涉长湾五组门面。
  5、强化职能部门依法监管
  城管、公安、交通、工商、住建、食品药品监督等主要涉城管理职能部门要对临街门店、临街单位的门前环境依法实施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实施重点整治,依法取缔门前乱设摊、乱搭建、乱吊挂、乱堆放、乱张贴、乱停靠现象,依法处罚乱泼倒、乱开挖,以及毁绿化、损设施、污染立面等行为,强化“门前四包”效果。
  四、工作督办与考核
  “门前四包”工作实行“两级督办,分类考核”,区直部门包保的重点路段和其余周边包保段具体明细见附表。
  1、社区日常督办,逐户按月考核。各涉城社区负责对辖区内所有临街门店、临街单位“门前四包”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督办,按月逐户评分,分类公榜;负责对区直单位包保工作落实情况,按包保路段各门店或单位的“门前四包”平均得分和集中包保工作日签到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2、园区随机督查,社区按季考核。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涉城社区“门前四包”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按百米段面划分考核单元,区分路段工作系数,实行季度考核;负责对区直各单位“门前四包”工作依据各社区提供的评分结果按季度进行综合考核、通报。
  五、工作结账与奖惩
  1、月度奖惩。临街门店、临街单位“门前四包”工作评比由属地社区按月考核评分,实行“光荣榜”、“黄牌榜”公示制度,并对入选“光荣榜”的示范门店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被评为“黄牌”的经营门店给予一定的惩罚。
  2、季度奖惩。对得分90分及以上且居全市前九名的社区分别给予9000元、8000元、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季度奖励;对评分80分以下且居后三名的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开发区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与管理责任状结账。
  3、年度奖惩。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按排名顺序予以表彰奖励:对进入全市“门前四包”示范门店100名,分别奖励800元;对获得全市“门前四包”先进单位光荣称号的社区,分别奖励8000元;对综合得分80分以下的社区、单位主要责任人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附件1:高新园区直单位“门前四包”包保路段一览表

   附件2:区直单位“门前四包”考核评分表

   附件3:临街门面“门前四包”考核评分表

   附件4:区直临街单位“门前四包”工作考评路段汇总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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