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31415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胡市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20日
名称
关于胡市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0日

关于胡市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20 10:33 来源:胡市镇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此基础上,我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财政支出得到基本保障,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基本完成。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2449.56万元,其中体制补助735.87万元,税收分成52.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2.4万元,其他结算补助1468.95万元,包含一事一议奖补61万元,“以钱养事”94.16万元,扶持村集体50万元,追加及补助1054.22万元,增人增资及丧葬抚恤209.56万元。

2、基金收入242.64万。

3、税收收入:394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6%,其中增值税315.4万元,企业所得税20.38万元,个人所得税11.91万元,房产税2.1万元,印花税0.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5万元,耕地占用税18万元,契税14.68万元,税收收入分成数为52.36万元

2022年全年财政收入2692.23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全年完成财政总支出2692.2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49.5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42.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管理费支出625.53万元。

2、财政事业费支出278万元。

3、福利院事业费支出15.4万元。

4、农技事业费支出35.5万元。

5、畜牧事业费支出20.7万元。

6、文化广电事业费支出13.2万元。

7、城维费支出(村镇服务中心)19.85万元。

8、民政服务11.5万元。

9、财政服务4.6万元。

10、村级运转转移支出284.6万元。

11、综合治理支出20.1万元。

12、人社支出23万元。

1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出61万元。

14、基金支出242.6万元。

15社区经费28.45万元。

16、扶贫支出301.9万元。

17、抗旱救灾54.7万元。

18、退垸还湖48万元。

19、厕所革命40.7万元

20、退军站支出38万元。

21、泵站支出16万元。

22、扶持村集体经济50万元。

23、水厂回购费416.9万元。

24、防疫支出42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财政收入2692.23万元,全年财政支出2692.23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2年财政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镇财税干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财税总体目标,牢牢把握财税工作重点,强化收入征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服务发展和理财能力建设,努力开拓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1、强化税收征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2022年,我镇完善财税运行形势分析会制度,密切跟踪税收收入的即时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相关财税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税种的监管,突出抓好均衡入库,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继续落实协税护税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监管,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

2、严格支出管理,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积极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实行支出绩效跟踪问效,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落实节约措施,规范公开行为,实行支出问责,强化长效管理,确保管得严、控得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压缩行政三公经费。强化监督检查,合理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进一步努力使年初财政收支预算落到实处,确保政府正常运转。

3、明确监管范围,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认真执行天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打造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对镇财政预算资金、项目类资金、补助类资金和村级资金等资金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不同资金性质和监管内容,重点把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重点监管环节,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在监管中做到一要加强计划管理,实行超前控管,二要加强日常管理,做实动态监管,三要配套监督权力,强化监管约束。

2022年,镇财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支出供给基本保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财源建设增长不快,工商税收收入规模偏小,可用财力有限,收支预算仍需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和增收节支意识仍有待提高,各项工程施工和决算管理工作与上级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工程决算送审率不高,财政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研究改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用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积极有效加以解决,努力开拓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我镇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以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为主题,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努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加大扶贫攻坚的资金保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着力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实现胡市“跨越发展,富民强镇”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2023年预算编制的原则是:坚持公共财政原则,坚持深化改革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讲求绩效原则。2023年我镇的财政收入预算285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2572万元(按上年5%增长),基金预算227万元(按上年10%增长)税收收入434万元(按上年10%增长)、其中税收分成收入60万元。财政支出预算285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保证政府运转和民生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美丽乡村和镇重点工程建设。上述预算待市乡财政体制基数下达后作具体调整安排。

四、2023年财政工作思路

为圆满完成2023年预算,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要求,继续着重抓好以下几件事:

1、调整税收任务,强化收入征管

2023年牢牢把握经济发展转型的机遇和挑战,努力增收节支,确保预算收入任务圆满完成,确保镇党委政府重点项目推进的财政支出需要;利用好财政的优惠政策,做好跟踪服务,帮助镇区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加大镇区建设,培植新的税源。

2、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支持,重视民生保障

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公益性事业,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继续推进2023年民生工程实施,保证发放类资金规范及时发放,保证工程类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

3、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增强监督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4、围绕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抓好绩效评价

为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对涉农资金进行分类管理。补贴补助类资金从政策宣传、补贴对象摸底评议、张榜公示、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入手,实行常态化管理;工程项目类资金从合同签订、施工进度、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加强监管,做到财政有专人负责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对村集体资金继续实行“村账镇管”统一核算,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审核力度。二是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对以乡镇为主体实施的项目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我镇正处于加快转型发展、功能提升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为建设更加美好的胡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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