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672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年06月28日
名称
中共胡市镇委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春季小城镇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文号
胡发[2012]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28日

中共胡市镇委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春季小城镇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6-28 00:00

各总支、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认真按照镇委、镇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以及开展城镇环境集中整治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在小城镇建设现场会筹备阶段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大局观念,始终保持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不甘落后的工作姿态,始终保持争先创优的工作干劲扎实有效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并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全镇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2012年春季小城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宋大村  一李村  张中村  中心学校  财管所  卫生院  派出所

  2012年春季小城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谢望发  宋大友  宋义祥  李育笋  李四林  何华茂  程卫兵  李姣香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前期工作为契机,完善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推动小城镇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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