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677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16日
名称
中共胡市镇委办公室胡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胡市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胡办发〔2016〕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16日
中共胡市镇委办公室胡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胡市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胡市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6日
胡市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
春夏季是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高发期。根据在全市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有关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按照全国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视频会议要求,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进一步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工作,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保障农场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取得圆满成效,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工作专班,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以及村(社区)、其他镇直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综治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15日)。学习传达贯彻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文件精神,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各单位成立专班、细化方案全面部署推动。
(二)集中摸排阶段(2016年3月16日-2016年5月31日)。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普遍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集中开展走访,逐门逐户排查。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重点线索,要逐一上门走访,确保不遗漏。全面调查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可能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疾患人员,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
(三)总结阶段(2016年6月上旬)。对排查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看护人员和责任,进行集中统一收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是我市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密筛查随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查病历档案、登记台账、信息资料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和流浪人员中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逐一筛查,并及时汇总分析,区分不同情况,迅速登记报告、更新信息、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对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清、措施明。
(三)落实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排查行动的督促指导,要将排查工作经常化,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落实救治、服务措施。对因工作不深入、排查不细致导致严重失误,未能防止严重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要坚决追责。
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胡市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6日
胡市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
春夏季是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高发期。根据在全市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有关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按照全国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视频会议要求,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进一步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工作,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保障农场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取得圆满成效,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工作专班,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以及村(社区)、其他镇直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综治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15日)。学习传达贯彻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文件精神,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各单位成立专班、细化方案全面部署推动。
(二)集中摸排阶段(2016年3月16日-2016年5月31日)。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普遍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集中开展走访,逐门逐户排查。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重点线索,要逐一上门走访,确保不遗漏。全面调查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可能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疾患人员,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
(三)总结阶段(2016年6月上旬)。对排查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看护人员和责任,进行集中统一收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是我市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密筛查随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查病历档案、登记台账、信息资料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和流浪人员中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逐一筛查,并及时汇总分析,区分不同情况,迅速登记报告、更新信息、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对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清、措施明。
(三)落实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排查行动的督促指导,要将排查工作经常化,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落实救治、服务措施。对因工作不深入、排查不细致导致严重失误,未能防止严重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要坚决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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