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31434
分类
减灾救灾
发布机构
胡市镇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名称
胡市镇2024救灾应急预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胡市镇2024救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8-20 11:50 来源:胡市镇

胡市镇2024年救灾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三是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四是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五是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六是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七是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

三、力量保障

(一)人力保障。

1.民政、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二)财力保障。如遇大灾,镇财政将全力保障救灾资金。

(三)物资保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有备无患。

四、基本情况

1.全镇辖区内有15个行政村(社区),含163村级居民点和1个街道,耕地总面积57967亩,其中水田49820亩,旱地7634亩;农作物面积57454亩。现有人口1110035954人,其中常驻人口406213159人,外来人口138人,有住房10713间,其中无人居住危房3838

2.境内主河流2、湖泊8个、公路16座。

3.境内有工厂23

五、灾害隐患

从近百年历史来看,境内地质灾害2

(一)汉北河、皂市河流域的洪灾,遍及全镇。如发生特大洪灾,需转移安置14个村0.95万户、3.2万人。耕地受灾成灾面积44800亩,其中水田40000亩、旱田4800亩。

(二)地震,与皂市镇、汉川市垌冢镇相连地段震感强烈,往西南方向依次递减。

(三)如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境内需转移安置300人。

六、救灾指挥机构

应急灾害救援指挥镇党委班子成员组成,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

挥:  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周林飞镇委副书记、镇长

指挥下设:抢险组、转移组、巡逻组、保障组、监测组办公室、信息组

工作职责:

抢险组:负责救灾抢险工作(副指挥长、党委副书记肖中显具体负责)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副指挥长、人大主任臧勇华具体负责)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副指挥长、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魏一鸣具体负责)

救助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副指挥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叶丹具体负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对上、对下联络,以及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副指挥长、党委宣传统战委员鄢宁波具体负责)

七、预警信息

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标准为准。

八、人员转移

重特大灾害预警发出后,本乡镇(街道)共需转移1万3.2万人,其中外来人员93138人。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184173户),低保843500户),残疾家庭430388户);家中无劳动力的老年人283512人,另有幼儿园、小学、(全日制)中学等,共计学生330名。

工厂发生突发性事件,人员转移按实际情况决定。

九、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镇避灾安置场所的,由村(社区)集中派车送达。

2.需转移安置到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

3.重特大自然灾害,服从全市统筹安排

十、避灾安置场所

集中安置场所3,分别为中、小学设施、全民健身中心,可安置30060015个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15005000人;重特大自然灾害,服从全市统筹安排

十一、灾后救助

1.第一时间调查灾情。上下及时协调一致,及时报因灾农作物损失、因灾房屋损毁、人员伤亡等情况。

2.从食宿、用水用电、环境等诸多方面妥善安置好因灾转移群众。

3.严格发放救灾款物。摸清底数,简化程序,严格发放救灾款物

4.力行精细化管理,使应急救援、救助工作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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