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103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年06月28日
名称
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解决水陆李汉北河大桥建设中胡市村渔池征用补偿资金的函
文号
胡政函[2013]2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年06月28日

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解决水陆李汉北河大桥建设中胡市村渔池征用补偿资金的函

发布时间:2013-06-28 00:00 来源:胡市镇人民政府

市公路局:

  皂仙公路水陆李大桥建设工程需征用我镇胡市村村民黎魏养殖的鱼池5.2亩(该鱼池实际面积17.8亩)。因大桥建设工期需要,现急需该鱼池排水清淤,便于大桥桩基和施工便道建设。鉴于该鱼池前期养殖投入成本过大(经与养殖户主黎魏测算:该鱼池含购买鱼苗、饲料、药物、人工、水电等费用共计投入6万余元),排水清淤后该鱼池基本报废。经与养殖户主多次协商,达成补偿5.35万元的补偿协议。特请贵局解决黎魏鱼池损失为感。

  此函,望回复。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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