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623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名称
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胡市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胡市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17:00 来源:胡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天门市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天社保扩发〔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保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同时外出务工返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至4000元,100元一档,由参保人自主择档缴费;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缴费对象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保缴费对象为我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对象为除我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异地户籍人员也可在我镇参保缴费。

四、国家对居民养保缴费补贴政策

1、选择3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补贴45元;

2、选择500元至4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补贴60元。

五、缴费方式及流程

(一)首次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必须先登记再缴费,城乡居民可凭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在本辖区的人社中心办理居民养保参保登记,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1.线上办理渠道:通过“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或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可缴纳本人和帮他人代缴。

2.线下办理渠道:凭身份证号码在全市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缴费;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在服务网点刷卡缴费。

通过以上途径无法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在村(社区)缴款。村(社区)集中代征的,原则上由代征人员通过各类手机APP代缴,或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集中进行申报缴款。

(三)缴费凭证

个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缴费的,相关APP可查询缴费记录,确需缴费凭证的,可凭身份证到天门市办税服务厅打印。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收款单位提供的业务回单作为缴 款凭证。

六、重大意义

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中养老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也为社会、家庭和儿女减轻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是享受大病保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的前提条件,也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的最有效途径。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定,请您积极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您和家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