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107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8日
名称
胡市镇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8日

胡市镇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08 00:00 来源:胡市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7年夏(5至7月)秋(9至11月)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一起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群众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和黑斑。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珍明

  副组长:陆昌盛 臧勇华  

  成 员:农办、综治办、城建办、财管所、派出所、农技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由臧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二)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村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张贴《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蹲村机关干部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坚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3.抓好防控措施。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居民区附近、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镇成立由农办、城建办、派出所、农技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巡查监管队,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每村要组织秸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发展我镇特色草编业、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惩。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镇政府将对抓禁烧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村进行奖励,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被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监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的村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