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410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胡市镇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转发关于开展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
为落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强占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市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活动,本着主动兑现解决从宽、抗拒拖延从严的原则,特发布此公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019年8月20日前主动到所在村委会或所在乡镇纪委兑现或确定解决方案,逾期拒不兑现或未确定解决方案的,将作为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重点整治对象,依法严惩。
(一)欠集体资金数额较大而不归还的(含本次“三资”突出问题整治活动中清理应兑现而未兑现的款项);
(二)拖欠承包费的;
(三)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含逾期合同);
(四)强行包揽工程项目的。
天门市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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