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胡市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乡村振兴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10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 文 号
标 题: 转发关于开展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7 00:00

为落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强占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市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活动,本着主动兑现解决从宽、抗拒拖延从严的原则,特发布此公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019年8月20日前主动到所在村委会或所在乡镇纪委兑现或确定解决方案,逾期拒不兑现或未确定解决方案的,将作为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重点整治对象,依法严惩。
   ()欠集体资金数额较大而不归还的(含本次“三资”突出问题整治活动中清理应兑现而未兑现的款项);
  )拖欠承包费的;
   (三)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含逾期合同);
       (四)强行包揽工程项目的。                            

                                                                                                              天门市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