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3-02-14
来   源
胡市镇人民政府
关 键 词
地   址
胡市镇四化路
电   话
0728-4842508

胡市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2-14 15:56 来源:胡市镇人民政府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林业、就业、扶贫、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指导村(居)委会工作,认真做好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困难,处理矛盾,办好群众的事。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肖勇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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