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胡市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5 10:41 来源:天门市胡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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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16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相关附表。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2016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为确保我镇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委、镇政府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督促,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及时、顺利的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16年3月成立了胡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12月调整了胡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组织机构,规范了内部工作流转程序。同时,2016年7月制定了《胡市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我镇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服务承诺、岗位管理、工作登记、投诉举报等四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已申请公开、发布审核、文件公开源头属性认定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9条,涉及政策资金公开信息14条,如:2016 年12月14日在政府网公开我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发放14户危房改造户危房改造资金6.79万元。

  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没有发生一起因信息公开而发生泄密的事件。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主要采取的形式有: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三是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我镇在2016年度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做法主要有:一是对政府文件信息进行清理、清查、分日期归类,编制目录和指南,方便查阅;二是及时传阅政府相关文件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信息;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将本镇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办法进行公开,以便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我镇还通过其他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的需求,不断完善载体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6年度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镇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按照《条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机制。2016年我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形势发展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今后,我镇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信息化素质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做好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媒体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五是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学习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天门网(http://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胡市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28-4842508,传真:0728-484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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