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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05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 文 号 胡办发9号
标 题: 胡市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胡市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6 16:13

  为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自2018年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始终把专项斗争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供原材料、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组织领导 

   胡市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黄仁杰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肖勇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珍明为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李红卫、党委宣传统战委员陆昌盛、党委组织委员刘雅文、派出所所长石海峰、司法所所长程珍祥为副组长;成员包括镇综治办、信访办、计生办以及其他镇直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专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主要措施

  (一)排查线索,摸清底数。各村居单位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潜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同时,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偷盗、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三)依法严惩,清除后患。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黑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政法专班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却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举报网站,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五)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坚决阻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镇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参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拿在手上抓。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合成作战。各参战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优势互补,确保形成强大打击治理合力。



  (三)强化问题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把扫黑除恶与整治治安乱点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摧毁“黄赌毒”窝点,有效遏制“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发展蔓延,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从“有效遏制”向“基本解决”转变、有效遏制盗抢骗犯罪多发势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强化督导考核。对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单位,给予表扬通报;对排名靠后的村(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限期整改,并与经费保障、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以最严格的考核倒逼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

  胡市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长:

  黄仁杰 

  党委书记

  组  长:

  肖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

  李珍明

  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副  组  长:

  李红卫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陆昌盛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刘雅文

  党委组织委员

  石海峰

  镇派出所所长

  程珍祥

  镇司法所所长

  成 员:

  许  兵

  镇综治办副主任

  何华茂

  镇民政办主任

  陈厚义

  镇信访办干事

  彭子莹

  镇组织办干事

  艾  洪

  镇计生办主任

  邱双庆

  镇财政所所长

  周志斌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李俊兵

  镇城建办主任

  程和平

  镇卫生院院长

  刘良才

  镇中心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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