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镇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关于胡市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各总支、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办发〔2018〕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要求,采取全面清理、重点整治方式 ,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其管理开展清理整治,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行为。
二、工作重点
对全镇各村从2013年1月1日至今的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及资源发包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
1.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资产资源登记不真实不全面,组级资产资源没有纳入村级登记管理,登记的资产资源账实不符,少登或漏登的问题。资源发包不规范,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产资源发包合同不规范,承包期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等问题。
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村级公益建设工程、“一事一议”建设工程、村级扶贫工程等项目不按程序招标发包、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价格虚高、资金拨付不规范、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
3.资金管理不规范。村主要负责人直接经手现金,多人经手现金。村级发包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资金没按规定及时缴存村级专户,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
4.财务管理不规范。收入不上账或不按时上账。不实行村务接待“零招待”,把生活费冲入生产性开支中报销,报销自费订阅的报刊,私自发放资金、补贴,报销手续不齐全,违规支出。债务控制不力,违规举债,不按规定列支村级借款利息等问题。
5.黑恶势力侵占集体资产资源。农村宗族恶霸势力以较低价格强行承包集体资产资源,不按合同缴纳承包金,承包到期后拒不归还资产资源,非法阻碍承包人正常经营等问题。
6.“三资”管理混乱。少数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农村“三资”处置,基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村级“三资”管理无序,引发群众信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与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推进。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8日-5月14日)。
一是全面动员。组织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
二是宣传发动。设立举报电话(07284842508),举报箱,通过村村通广播、村党委、政务公开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清理整治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做到业务标准、报表口径统一规范。
2.清理阶段(2018年5月15日-2019年1月30日)。
第一阶段:2018年5月15日-7月底前,完成4个试点村清理整治工作,分别是:五房村、程湖村、张中村、蒿台村。
第二阶段:2018年8月初-10月底前,完成12个村的清理整治工作,分别是:程老村、张大村、肖大村、熊上村、公议村、汪刘村、六合村、一李村、代新村、陈集村、渔农村、前台村。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初-2019年2月底前,完成8个村的清理整治工作,分别是:新民村、大兴村、宋大村、胡市村、东赵村、董大村、曹李村、庄湾村。
3.整改阶段(2018年8月1日-2019年4月30日)
(一)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两阶段工作交叉推进。
一是分类汇总。汇总各工作组清查的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类提出指导意见,督促落实。
二是全面整改。对涉及资产资源发包、租赁中存的合同不规范、承包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长以及其他问题制订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三、严肃查处。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强占集体“三资”的农村恶霸势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二)人员安排及经费保障
镇领导小组以片区为单位成立4个工作组(见附件2),每个工作组配备4-5人,由各片片长、1名财政所人员、1名镇纪委委员或干事、1名农村财务人员组长,各市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参加所驻村的清理整治工作。工作组对每村的清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个工作日,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调度、督办。整治工作由镇纪委牵头主抓,镇财政所具体负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二)落实工作措施
各工作组、各村要根据全镇清理整治工作总体安排,及时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保证清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工作纪律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督导指导,大力支持,不得推诿搪塞。各工作组要主动担当作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敷衍塞责、跑风漏气、随意表态。各村要主动自查,积极配合,不得暗中干扰、阻挠、对抗清理工作。镇纪委要严肃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查处,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消极怠工、推进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镇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胡市镇委办公室 胡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附件1
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黄仁杰 党委书记
常委副组长:肖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红卫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育笋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苏在群 经济发展办主任
许 兵 党政办主任
肖义平 纪委副书记、社会发展办主任
何华茂 民政办主任
周长柱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石海峰 派出所所长
邱双庆 财政所所长
程珍祥 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财政所,李育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双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纪委办公室、财政所抽调。
附件2
镇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六合片工作组
清查范围:六合村、张中村、东赵村、董大村、代新村、一李村
组 长:肖义平
成 员:邱双庆、张月新、李建平
新民片工作组
清查范围:新民村、大兴村、张大村、肖大村、程老村、五房村
组 长:苏在群
成 员:董良璞、程三虎、胡霞、程平等
胡市片工作组
清查范围:胡市村、宋大村、公议村、汪刘村、熊上村、程湖村
组 长:何华茂
成 员:孙卫兵、孙平娥、熊记堂
陈集片工作组
清查范围:陈集村、前台村、渔农村、曹李村、庄湾村、蒿台村
组 长:周长柱
成 员:陈厚义、吴银祥、张天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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