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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254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胡市镇 文 号
标 题: 胡市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胡市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7 09:00

             胡市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到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五条硬措施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对我镇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摸底排查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明火等问题隐患,建立整改责任清单。

1、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管网、农贸市场等领域消防安全。责任领导:臧勇华,责任单位:城建办。

2、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宾馆餐馆、超市、烟花爆竹等领域消防安全。责任领导:陆昌盛,责任单位:派出所。

3、秸秆收储、加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领导:肖中显,责任单位:农办。

4、福利院消防安全。责任领导:米攻关,责任单位:民政办。

5、学校、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领导:鄢宁波,责任单位:中心学校、卫生院。

6、工业企业、服装加工等领域消防安全。责任领导:陆昌盛、鄢宁波,责任单位:应急办、工业办。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镇村动员发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2、全面检查阶段(5月31日—9月15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求,围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目标,扎实推进“三项大检查”,严格落实“三重”措施。对于一般性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对于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式整改销案。

3、集中攻坚阶段(9月16日—9月30日)。针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攻坚整治。对影响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部位,采取超常管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4、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的关键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严防失控漏管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的各类消防安全负总责,发现问题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及时督导整改。

2、镇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各专班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从6月起,各专班每月23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党政办。

                      胡市镇人民政府公室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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