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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923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黄潭镇 文 号 黄办发〔2018〕1号
标 题: 黄潭镇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实施方案
黄潭镇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2-26 11:59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河湖长令第1号《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的命令》精神,推进我镇河湖长制工作,镇委、镇政府决定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
  一、目标任务
  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是对全镇范围内河湖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五乱”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维护河道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主要内容
  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覆盖全镇所有河湖长管理的河湖,行动时间是从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夕。各河湖长、段长加强履职尽责,针对“五乱”行为,集中开展“五大行动”:
  (一)全面开展清河保洁行动。全力清除河岸、水面各类垃圾、杂物,实现水净、坡洁。
  (二)全面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取土、非法捕捞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取缔非法采砂,打击非法取土,规范河湖养殖、捕捞行为。
  (三)全面开展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治理行动。清理拆除涉河历史遗留阻水建筑物,实现河畅、岸美。
  (四)全面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行动。依法依规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控制范围,确保河湖水域空间管控。
  (五)全面开展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治理行动。彻底清理各类水域水葫芦、水花生,推进其资源转换利用研究,着力遏制其成灾之势,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
  三、责任分工
  黄潭镇总河湖长为此次黄潭镇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总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动员、做部署、定方案,落实行动经费,并深入现场开展检查督导。各河湖长为领责河湖第一责任人,负责指挥、调度各涉河责任村段,开展统一行动。
  各河湖长、段长、河段警长、巡河员详情见黄潭镇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责任分工表。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1月初,要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迎春行动”各项工作。各河湖段长、责任单位要认真协助河湖长开展工作,落实河湖长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2.集中行动。1月中旬为集中行动节点,要集中开展清河保洁行动,打击非法采砂取土、非法捕捞等专项整治行动,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河湖管理划界确权行动,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整治行动五大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3.自查整改。2月1日前,镇委、镇政府将组织“迎春行动”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各河湖长要在2018年2月8日市级检查验收前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强领导。各河湖长、各巡河员、各河湖警长、各河湖段长、各责任村段要高度重视,把“迎春行动”作为当前河长制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迎春行动”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迎春行动”顺利推进。
  2.加强宣传动员。镇宣传办要统筹抓好“迎春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结合“六进”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根深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3.加大督查力度。镇纪委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农办加强对“迎春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问题要以简报、河湖长令的形式定向责令整改,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

  中共黄潭镇委办公室    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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