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923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黄潭镇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05日
名称
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实施办法
文号
黄政办发〔2018〕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6日

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2-26 11:50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111号)要求,我镇制定了《黄潭镇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专班、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落实,对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更好推进工作,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取缔关闭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2018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
  三、进一步明确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校园安全、烟花爆竹、企业及职业病防治、食药品八大行业领域。
  四、进一步明确专班
  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即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负领导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镇党委分工安排,为统筹全镇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八个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孙  刚 镇  长
  副组长:赵君波 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艾克林 副镇长
  吴  斌 宣传统战委员
  陈婷婷 组织委员
  高  磊 副镇长
  高德军 副镇长
  (二)消防领域工作专班
  检查对象为全镇加油站3处、液化气站1处。
  组  长:高  磊 副镇长
  成  员:李  卉 综治信访干事
  黄宝洲 工商所所长
  吴德华 派出所副所长
  (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专班
  检查对象为全镇范围内3家超市、黄潭网吧、黄潭福利院。
  组  长:高  磊 副镇长
  成  员:高信荣 工业安全助理
  王宪雄 民政办主任
  吴汉阳 文化站站长
  谢  巍 派出所指导员
  (四)建筑施工领域工作专班
  检查对象为全镇农行等2处重点施工领域、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工地。
  组  长:高德军 副镇长
  成  员:曹双林 党政办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闵卡波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开忠 国土所所长
  向小雅 水管站站长
  (五)道路交通领域工作专班
  检查对象为荷沙线、大天线2处主要路段以及各村组通村通组路、黄潭大桥等5处重要路口。重点检查5处重要路口。
  组  长:高  磊 副镇长
  成  员:王宪雄 民政办主任
  闵卡波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茂军 派出所副所长
  吴刚成 交通四分局农村公路建管养负责人
  (六)校园安全领域工作专班
  检查对象为黄潭镇9家中小学幼儿园。
  组  长:吴  斌 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刘艺文 宣传干事
  杨晓明 中心学校校长
  胡建国 药监分局局长
  杨茂军 派出所副所长
  (七)烟花爆竹领域工作专班
  检查对象为全镇4家烟花爆竹批发户、全镇26家有证烟花爆竹零售店及全镇所有无证烟花爆竹零售户。重点检查所有无证零售点。
  组  长:高  磊  副镇长
  成  员:高信荣  工业安全助理
  陈海峰  派出所所长
  黄宝洲  工商所所长
  韩军波  供电所所长
  (八)企业及职业病防治领域工作专班
  检查对象为薇薇婚庆等22家企业,重点检查建材企业(薇薇婚庆)、涉及粉尘涉爆企业(星浩商砼、华新搅拌站、天安建材)。
  组  长:赵君波  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成  员:高信荣  工业安全助理
  陈海峰  派出所所长
  岳宁峰  卫生院院长
  黄宝洲  工商所所长
  韩军波  供电所所长
  (九)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工作专班
  检查对象为黄潭菜市场等4家菜市场、全镇10家药店、黄潭中等9家学校及集镇饭馆。重点检查10家药店、9家学校及集镇餐馆。
  组  长:吴  斌 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刘艺文 宣传干事
  高信荣 工业安全助理
  杨晓明 中心学校校长
  胡建国 药监分局局长
  杨茂军 派出所副所长
  五、进一步明确内容
  严厉打击13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术改造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6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涉校车辆超速、超载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4.工业企业。重点督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主要针对证照不全或过期,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非法用工、无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
  5.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零售经营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点与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零售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的。
  6.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标识张贴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负责人设备操作情况,安全出口设置地方、个数、畅通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影响人员疏散的;在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乱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在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电气设备老化,电线乱搭乱接的。
  7.食药品。食品销售领域重点检查辖区内所有的商场超市、食品店、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检查内容:企业的主体资格、健康管理、销售场所设施设备、销售行为、过程控制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餐饮经营领域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和集体市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学校、工地、集贸市场等地区的餐饮经营场所。检查内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原料采购控制、设备设施管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责任制度等情况;药品流通领域和医疗器械使用领域检查我镇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和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从业人员、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收货与验收、运输和储存等情况。
  8.校园安全。重点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安全、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安全和学生宿舍等八个方面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六、进一步明确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安全生产办公室。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从严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2018年9月)
  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检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领导小组组织暗查暗访,严防活动流于形式,防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死灰复燃。各工作专班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七、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检查
  一要抓住重点,增强行动实效。二要严厉执法,发挥震慑作用。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等措施,做到不口软、不心软、不手软。三要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效能。八个工作专班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大检查落到实处。四要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共场所。
  (二)加大整改力度
  要按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和问责制,以铁的手腕治本攻坚,整改到位。紧盯重点,从严抓好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整改任务细化落实到人,实行挂图作战,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落实闭环管理,做好现场复核验收工作。
  (三)严肃追责问责
  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打非治违,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应急值守
  各片区、各村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队伍、装备、物资,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建立科学、完备、有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可控、可防。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准确上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五)构建长效机制
  要把打非治违与与今年来安排部署的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打非治违过程中,所有检查都必须有检查记录,包括隐患整改通知单、影像资料以及关于存在隐患的单位的描述和隐患描述。


  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