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8101
分类
宏观经济;统计
发布机构
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名称
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0:00 来源: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天政发〔2023〕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有序开展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本次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为我市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统计信息保障。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是在我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黄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组织实施。各村()要组建普查专班,组织和实施本辖区普查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所需经费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劳动报酬,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四、普查重点工作

开展普查试点。聚焦此次普查涉及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技术以及重点难点问题,高质量组织开展普查试点,积累经验、发现不足,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普查方案奠定基础,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和水平。

选优配强队伍。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组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

强化业务培训。采用多种方式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统一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确保普查人员熟练掌握普查流程。

做好单位清查。精心组织好单位清查各环节工作,摸清全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

开展普查登记。普查人员要自觉规范现场登记行为,争取普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配合,确保普查数据应统尽统、统准统全。

组织投入产出调查。深入本地调查单位了解企业主要产品或活动种类、数量和金额,生产过程中的制造成本、购进材料来源和产品初次去向等,指导企业正确填报。

做好数据处理。及时开展本级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安全。

注重开发利用。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为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基础信息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五、普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确保数据质量。严格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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