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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88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场镇 文 号
标 题: 蒋场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蒋场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12 00:00

  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村危房改造受到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也很多,今天就在这里为大家简要介绍相关政策。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定义

危房改造是由政府出资,对特定对象进行补助,帮助他们对居住的危房进行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它执行的是“三最两就”原则, “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以重建或是维修加固方式改造农房。

  二、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身份要符合。对象必须是农村户口,符合四类对象中的一类或是几类,即建档立卡危房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是所居房屋属C、D级危房或无房。根据损坏的程度农村危房可分为C级危房和D级危房,C级危房是指房屋局部出现险情,需修缮加固;D级危房是指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必须拆除重建。

三是所住房屋是唯一住房,且长期居住。

  三、审批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评议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乡镇审核,结果要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市级审批,名单要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对象要与乡镇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

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由符合改造条件的家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提供户籍、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户主彩照一张,并提供现有住房情况、家庭收入、贫困类型证明、银行卡复印件等信息资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在收到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初定改造对象,并公示五天,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议符合改造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由村支书及驻村工作队长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乡镇政府。

3、乡镇审查。乡镇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察看危房以及组织相关机构鉴定,认定是否符合条件,确定改造方式,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并在镇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之后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4、市复核备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所有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对复核后的申报材料汇总后将农户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有关材料要存档。

5、档案信息录入。乡镇政府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建设协议,填写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并将危改户的档案信息输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危改户按时、按质、按照改造方式完成建设改造。

   四、注意事项

1、补助方式是“先建后补”。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才发放补助资金。

2、危房改造补助重在“补”,不是“包”,是帮助,大部分危房户还是要出大部分资金进行改造。

3、三种情况是政策不允许,不能领取补助资金。

一是重复享受政策。以前进行过危房改造或是民政等别的部门进行过建房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补助。

二是过度改造。危房程度要与改造方式相匹配。

三是超面积建设。人均25平米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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