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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878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场镇 文 号 蒋发〔2015〕8号
标 题: 关于印发《镇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6 00:00

各党总支、支部:
  现将《镇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蒋场镇委员会
                               2015年8月16日
                镇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鄂发〔2011〕27号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将镇党委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如下:
  党委书记鄢池斌:
  1、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主持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加强党委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3、对各村、社区和镇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4、按照《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的要求,研究和部署全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研究部署全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科军:
  1、对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镇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
  2、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镇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加强镇政府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3、按照《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的要求,研究和部署镇政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4、研究部署镇政府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5、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信用社。
  党委副书记李凡军: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研究部署黑流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张庙村、代巷村、黑流村、西湖村。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柱兵:
  1、对镇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镇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镇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镇纪委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2、具体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全镇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和落实,以及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全镇反腐败中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3、对镇纪委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对镇纪委干部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4、负责研究部署全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5、负责研究部署全镇干部作风建设工作。
  6、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党政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责任单位:镇机关支部、彭刘村、沙湖村、孙岭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何其标:
  1、对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单位:农技服务中心、水管站、畜牧服务中心、民政办、江堤村、堤湾村、西燕村、贺湾村。
  党委组织委员张明安: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协助党委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预防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并负责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认真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3、按照党委的部署和有关规定,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加强党内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人社中心、休干总支、李场村、蔡潭村、齐桥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张书华:
  1、对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中心、国土所、邮政支局、交通站、柳口村、官河村、官祭口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韩平飞: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对分管企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企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管企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云藤菊业支部、饶场村、中和村、三阳寺村、孙潭村。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叶维: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配合实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教育总支、卫生院、文广中心、蒋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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