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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29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场镇 文 号 蒋政办发〔2022〕3号
标 题: 蒋场镇2023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
蒋场镇2023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2 09:00

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提高全民参保率,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市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的通知》为指导,以推进依法续保和扩面征缴为重点,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性”的方针,全力做好2023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完成市布扩面征缴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2023年度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个人缴费目标任务35028人,缴费金额1225.98万元。

(二)2023年度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目标任务18300人,缴费金额580万元。

三、参保缴费范围及标准

一)参保缴费范围。除本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异地户籍人员也可在本镇参保缴费。

(二)缴费标准。根据天社保扩发〔20227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350元。

(三)特殊群体缴费:

(1)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卫健委负责核实,市政府按每人350元给予全额资助。

(2)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残联负责核实,市政府按每人350元给予全额资助。

(3)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核实,市政府按每人350元给予全额资助。

(4)特困人员、孤儿等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医保局负责核实,市政府按每人350元给予全额资助。

(5)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需缴纳30元,差额部分由医保局负责核实,市政府按320元给予资助

(6)对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等群体,先全额征收,然后由乡村振兴局负责核实,市政府按每人22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7)稳定脱贫人口,先全额征收,然后由乡村振兴局负责核实,市政府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四)新生儿缴费:

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当年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的,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并完成参保登记手续后,免缴年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年医保待遇。不符合免缴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可以按当年缴费标准补缴年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年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需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段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确保从1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享受医待遇。

(五)在校学生缴费:市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含幼儿园、部门全额资助特殊群体除外)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学生缴费后需向学校提供缴费凭证或记录,学校汇总征收缴费信息上报教育局,教育局于12月31日前完成征收、缴费信息统计工作。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4000元。每100元一档,由参保人自主择档缴费

缴费当年,选择3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补贴45元;选择500元至4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补贴60元。

四、参保缴费时间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返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32月28日,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时间为91日至1231;集中征收期未缴费,下年度补缴上年度时,不享受政府补贴。

五、缴费方式和流程

(一)首次参保登记。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必须先登记再缴费,居民可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到人社中心和医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和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鄂汇办”手机APP、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参保登记服务电话0728-4660008办理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两种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1.线上办理渠道:通过“”、“鄂汇办”手机APP,或者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政银行手机银行APP可缴纳本人和帮他人代缴。

2.线下办理渠道:凭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在全市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政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缴费;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通过服务网点刷卡缴费。

通过以上途径无法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在村(社区)缴款。村(社区)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代征人员通过各类手机APP代缴,或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集中进行申报缴款。

六、缴费凭证

个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缴费的,完成缴费后,可自行保存、打印电子缴费凭证,也可凭身份证到天门市办税服务厅打印。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收款单位提供的业务回单作为缴款凭证。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 30日—9月5日)

    1.成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全镇各村(居)干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部署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2.广泛宣传。利用新媒体、横幅、宣传单、宣传车等各项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城乡居民及时续保、踊跃参保缴费。

3.充分发挥村(居)协办员的作用,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实施阶段(9月6日—12月31日)

1.根据上年度缴费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续保和新增人员的征缴工作。

2.引导居民通过线上渠道自行申报缴费,鼓励村(社区)代征人员通过各类手机APP为居民缴费。

3.加强基金的管理,做到日清周结,每周通报,十天一小结,及时将征收资金通过各类手机APP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入系统,不得截留和挪用,各村(居)书记为基金监管第一责任人,应按月将居民医保已缴费人员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数据形式在村(居)进行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社会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詹冬英,副组长:镇委组织委员董魁、派出所所长黄飞、岳口税务局局长周泳涛,组员:岳口税务局副局长宋、李场片片长张衡、黑流片片长何伟、蒋场片片长、财管所所长张应平、各代征银行网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中心,程红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刘亚利、吴碧霞、蔡丽芳、曾琴、王彩霞、肖勇、饶诚。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居)干部要全员上阵,强化干部职责,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村会计积极履行好协办员职责,其他干部要通力合作,全力参与,确保两费征缴顺利完成。

(三)严格奖惩结账。镇将社会保险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强化责任目标,明确具体任务,规定完成时限,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细化指标,真正让镇、村干部把社会保险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同时严格奖惩。将社会保险工作列入各村(居)年终目标责任考核重点项目,优化奖惩分值。凡按时完成扩面征缴任务且居前三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后三名除扣除全部工作经费外,村(居)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强化统筹兼顾。各村(居)在扩面征缴的过程中,一定要将镇布置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不能顾此失彼,要统筹兼顾,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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