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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2210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蒋政办发〔2020〕11号
标 题: 2020年蒋场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年蒋场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6 10:00

为进一步推动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建设“生态蒋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及《2020年天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蒋场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建立长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秸秆综合利用率92%以上,其中大小麦、油菜秸秆粉碎还田率90%以上,黄豆、玉米、花生秸秆饲料化利用率95%以上;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率90%以上。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示范基地,鼓励加强秸秆收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6日——5月12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领导班子,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公众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农作物收割期)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组织专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农作物收割时间,逐田进行登记造册。加大巡逻力度,发现火情、火点,及时制止,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焚烧秸秆的行为。收割季节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责,依法、依规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鼓励农户广泛开展秸秆回收综合利用。

3.总结验收阶段(农作物收割期后)

在各村(居)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评组分春、秋两季对各村禁烧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蒋场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詹冬英同志任组长,徐敬亭、饶雄波、朱力、彭鹏涛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张衡、何伟、刘一浪、陈鹏、韩雄、黄必高以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饶雄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督导各村禁烧情况,协调日常的巡查情况,收集信息,情况通报等工作。

2.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长为镇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禁烧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切实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田块的层层管控措施,真正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斑。

3.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在全镇范围张贴《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在镇主要街道和人口密集区设立永久宣传牌宣传;三是通过宣传车、“村村响”广播宣传秸秆禁烧,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四是各村要每50亩地设立1块永久性宣传牌,每块地设立1块责任牌,以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镇直各单位要张贴海报,利用LED显示屏播放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五是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蒋场”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4.强化巡查监管

各村(居)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察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居)民小组为网格的管理体系,切实将监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镇成立督导专班和巡查专班,在全镇范围24小时不间断进行督导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地目标。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和监管,下田作业的车辆实行规范化操作。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指导农机手低茬收割,粉碎还田。

5.切实履职尽责

    各村(居)包保责任人要明确职责,指导与督促宣传条幅、宣传牌、责任牌的悬挂与设置,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火情火点及时上报、处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处理小组,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

6.严格奖惩考核

春秋两季收割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将河道堵塞的,或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堵塞的,由镇纪委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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