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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54034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蒋政办发〔2020〕17号
标 题: 蒋场镇2021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
蒋场镇2021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2 09:45

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提高全民参保率,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的通知》为指导,以推进依法续保和扩面征缴为重点,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性”的方针,全力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完成市布扩面征缴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个人缴费目标任务35700人,缴费金额999.6万元。

(二)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目标任务19800人,缴费金额594万元。

三、参保缴费范围及标准

一)参保缴费范围。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异地户籍人员也可参保缴费。

(二)缴费标准。根据天社保扩发〔2020〕2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280元。

(三)特殊群体缴费: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困群体,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以下简称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政策给予全额资助。

(四)一般贫困群体缴费:贫困人口中除特殊群体之外的一般贫困群体,由各乡镇、教育局全额征收280元/人,政府资助标准确定后,资助部分由市扶贫办按规定补助到个人;集中缴费期后新增的贫困人口中,已缴的个人保费不予退还。

(五)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当年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到市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或本辖区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2020年度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2020年度医保待遇。父母双方均未在我市缴纳医保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可以补缴2020年度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2020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需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段缴纳2021年度医保费,确保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五)在校学生缴费:市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特殊群体除外)的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各学校在集中征收完成后,将缴费学生名单传市医保局开具核定单,凭核定单到代征银行完成缴费。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最低300元。

四、参保缴费时间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返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0年2月28日,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五、缴费方式和流程

(一)首次参保登记。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必须先登记再缴费,居民可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到人社中心和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参保登记服务电话0728-4660008办理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两种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1.线上办理渠道:通过“湖北税务”、“鄂汇办”手机APP,或者农行、建行、农商行、邮政银行手机银行APP可缴纳本人和帮他人代缴。

2.线下办理渠道:凭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在全市农行、建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全市各办税服务厅(不支持现金缴费)办理缴费;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通过POS机刷卡缴费。
    通过以上途径无法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在村(社区)缴款。村(社区)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代征人员通过各类手机APP代缴,或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集中进行申报缴款。

六、缴费凭证

个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缴费的,相关APP可查询缴费记录,确需缴费凭证的,可凭身份证到天门市办税服务厅打印。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委托代征银行、办税服务厅提供的业务回单作为缴款凭证。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 30日—9月5日)

    1.成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全镇各村(居)干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部署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2.广泛宣传。利用新媒体、横幅、宣传单、宣传车等各项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城乡居民及时续保、踊跃参保缴费。

3.充分发挥村(居)协办员的作用,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实施阶段(9月6日—12月31日)

1.根据上年度缴费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续保和新增人员的征缴工作。

2.引导居民通过线上渠道自行申报缴费,鼓励村(社区)代征人员通过各类手机APP为居民缴费。

3.加强基金的管理,做到日清周结,每周通报,十天一小结,及时将征收资金通过各类手机APP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入系统,不得截留和挪用,各村(居)书记为基金监管第一责任人。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社会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詹冬英,副组长:镇委组织委员杨萌、派出所指导员李红兵、岳口税务局局长王俊华,组员:岳口税务局副局长宋李林、李场片片长张衡、黑流片片长黄必高、镇纪委副书记、蒋场片片长陈鹏、财管所所长张应平、各代征银行网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中心,程红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刘亚利、吴碧霞、蔡丽芳、曾琴、王彩霞、肖勇、饶诚。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居)干部要全员上阵,强化干部职责,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村会计积极履行好协办员职责,其他干部要通力合作,全力参与,确保两费征缴顺利完成。

(三)严格奖惩结账。镇将社会保险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强化责任目标,明确具体任务,规定完成时限,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细化指标,真正让镇、村干部把社会保险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同时严格奖惩。将社会保险工作列入各村(居)年终目标责任考核重点项目,优化奖惩分值。凡按时完成扩面征缴任务且居前三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后三名除扣除全部工作经费外,村(居)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强化统筹兼顾。各村(居)在扩面征缴的过程中,一定要将镇布置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不能顾此失彼,要统筹兼顾,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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