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蒋场镇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蒋场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蒋场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将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时间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21〕6号)等规定,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选出忠诚过硬的好头雁、换出堪当重任的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生态、焕发干事创业的好气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幸福蒋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换届工作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展开,同步部署、统筹安排、压茬进行,2021年9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10月组织实施,12月底前基本完成。各村(社区)按照先研判后换届、先调整后换届、先整顿后换届、先审计后换届、先教育后换届的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统筹谋划部署,有序推进落实。
蒋场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日定在12月15日,各村根据实际,提前或延迟的时间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村(社区),将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意。
二、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严格人选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受过刑事处罚;(3)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4)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6)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8)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9)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0)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
根据工作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政治能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惠民政策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法治意识不牢,不严格依法办事,任期内乡村(社区)治理较差;(3)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墨守成规、看摊守业、不思进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4)工作业绩不优,不担当不作为,近3年内工作实绩考核连续2年在本镇排名靠后;(5)群众评价不好,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多数党员群众意见较大,不拥护不支持等。
对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能否提名为村(社区)“两委”候选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考虑所犯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受处理处分情况和本人一贯表现等因素,由镇委审慎研究,报市委研究决定。
(二)拓宽来源渠道。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注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退役军人、 “一村多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医、乡村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注重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
(三)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制度,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和农村“123”人才中物色人选。对本村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从市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跨村任职。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分设的,镇党委审慎研究,报市委组织部把关统筹。对于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五)优化班子结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社区)规模大小,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3至5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
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学历结构,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提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年龄以36岁至55岁为主体,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一般应符合就业年龄段要求,学历一般在大专以上,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新提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应有1年以上党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现任超过60岁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由镇委审慎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可继续留任。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40%以上。
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一般应达到30%以上,努力使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六)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有其他情形需回避的,由各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严格履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程序
(一)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1)集中排查整顿。落实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街道)走村(社区)入户、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联户制度,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班子软弱涣散的,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2)开展离任审计。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居)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3)加强综合研判。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镇委对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和分析研判,对意向人选进行比选,制定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4)提前调整人选。统筹市乡“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和人事安排,需要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提前调整到位。对不胜任、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调尽调、应换尽换。(5)进行资格审查。镇委根据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对村(社区)“两委”意向人选资格进行预审,会同纪检监察、政法、派出所、司法及统战、农业农村、信访、卫健等部门进行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6)开展谈心谈话。镇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主职干部由镇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7)深入宣传发动。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讲换届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加换届选举,提高知晓率和参选率。
(二)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进行。镇委、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委会议、村(社区)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大会,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镇委组织实施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委进行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全村(社区)进行公示。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三)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格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推选村(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提名和审查候选人、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确定当选人。积极推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一名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在选民登记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严格审查选民资格,坚决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参加选举。推选村(居)民代表,严格质量把关,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超过2人。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在中心会场以外设立投票站,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使用,规范投票选举秩序。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
(四)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镇和村(社区)党组织把好关。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由镇纪检监察室聘任为村(社区)监察信息员。
(五)加强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村(社区)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同步推选村(居)民小组长(网格长),推选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
(六)做好换届后续工作。(1)做好工作交接 。镇委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台账移交等工作,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2)开展履职培训。换届后及时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展任职轮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对象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专题培训。(3)推动干事创业。镇委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使其迅速进入角色、履职尽责。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明换届纪律。镇委全覆盖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与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十严禁”纪律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教育警示。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和换届工作人员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
(三)强化全程监督。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创业、廉政、辞职“四项承诺”制度。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委成立蒋场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指导组、镇村两级联络员(名单附后),负责蒋场镇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工作。镇委加强具体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逐村(社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抓好落实。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做好“两委”换届相关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镇组织办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引领作用,重点组织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镇民政办依法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镇财管所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纪委监委、宣传、政法、网信、信访、共青团、妇联、公法司、财政、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共同参与,及时协调解决换届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换届工作重大问题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
(三)加强政策指导。对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编印操作规程、指导手册等,加强政策指导和答复。镇委向每个村(社区)派督导指导组,加强全程指导和督促。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等,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选举大会应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召开。镇村两级建立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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