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3151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名称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缴2023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文号
蒋政办发〔2024〕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缴2023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镇直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镇区居民:
污水处理费是污水治理的重要保障,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合理征收污水处理费,能有效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我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根据天门市住建局文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城区居民每吨0.95元,乡镇居民每吨0.85元,非居民每吨1.20元”要求,现结合各镇直单位、企业、居民2023年自来水用水量,下发2023年应缴生活污水处理费明细表。请各镇直单位、企业和居民按照标准,履行应尽义务,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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