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3151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名称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缴2023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文号
蒋政办发〔2024〕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缴2023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16:30 来源: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镇直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镇区居民:

污水处理费是污水治理的重要保障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合理征收污水处理费能有效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我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根据天门市住建局文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城区居民每吨0.95元,乡镇居民每吨0.85元,非居民每吨1.20元”要求,现结合各镇直单位、企业、居民2023年自来水用水量,下发2023年应缴生活污水处理费明细表。请各镇直单位、企业和居民按照标准,履行应尽义务,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



蒋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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