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湖农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监督管理,构建和谐蒋湖,共创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制定蒋湖农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责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为构建和谐农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场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重点
无牌无证、破旧报废车辆(船只)非法营运问题;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货车违法载客问题;违章驾驶问题;校车安全隐患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安全形势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6月4日开始至7月24日结束,用50天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摸底阶段(6月4日—6月15日)
1、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意义,形成全社会支持整治的良好氛围。交通、派出所、教育等部门召开系统会议,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措施。
2、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摸底,掌握全面情况,制定整治的具体措施与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逐一整治,对无牌无证、货车、农用车、无牌无证摩托车载人的集中整治,由农场派出所牵头,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校车的集中整治,由教育部门牵头,派出所、社会发展办、工商等部门配合;对未依法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投保法定保险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督促机动车所有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投保,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进行整改;危险路段的险情进行集中整治并完善警示标志,由交通、派出所、辖区分场共同负责;殡葬车辆的清理整顿,由民政办公室牵头,公安配合。同时,派出所要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力整治。
(三)巩固总结阶段(7月16日—7月24日)
各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路面监控。
农场派出所要加大道路巡查工作力度,坚持动态监管。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占道行驶、超载、超员及农用车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二)规范营运车辆停靠秩序。
城管部门要依法对营运客运车辆进行管理,坚决杜绝乱靠乱停,保证镇区道路畅通。
(三)排查整治事故多发段点。
交通、公安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段点,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加快整治进度,切实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农机、公安部门要强化低速汽车、拖拉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打击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少雄
副组长:马文听
成 员:朱长发 杨 晖 柯文斌
程燕军 苏汉民 王兰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场派出所,柯文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落实工作责任。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团里原则,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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