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413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蒋湖农场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蒋湖农场信息采编制度 |
一、在本场网站上发布或转载信息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容应当以自主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为主。发布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反对宪法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破坏社会稳定、教唆犯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二、结合本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农场政务信息方面的服务,形成信息需求、信息分析、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信息反馈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信息资源建设的质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断提高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
三、加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对于分配给信息员的账号和密码,要提高保密意识,确保不出现泄密事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