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6735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湖农场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8日
名称
农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乡村振兴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文号
蒋农办发〔2021〕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0日

农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乡村振兴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0 11:08 来源:蒋湖农场

场 办 公 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乡村振兴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分场社区、村、大队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天门市《关于明确向重点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天门移动公司驻村帮扶的网络优势,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落实,经究决定,在2021年下半年对蒋湖农场柏台村、长清大队、蒋台社区三个乡村振兴村开展平安乡村信息化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类型和项目报批

1.建设数量:新建个农村平安乡村信息化项目。

2.建设类型:统一按平安乡村要求实施。

3.项目报批: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经村委会申请,并报总场同意后制定建设方案。

二、建设标准和功能要求

新建农村平安乡村项目,依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由各村依据本村实际情况,选择交通路口、村民居住集中、产业独据特色的地方建设。所有内容均纳入所在村总体监控范围内,确保新建的信息化项目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

三、经费渠道和管理

2021年新建的3个农村平安乡村信息化项目均采取两种方式筹集资金,责任主体是蒋湖农场。一是对口帮扶单位(天门移动公司)支持不少于8万元;二是村级自筹部分资金。通过以上渠道仍然筹资不足的,缺口资金由农场财政兜底。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农场财政统一划拨到3个村。农场财政要加强对3个农村平安乡村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财务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套取、截留、挪用、挤占、侵占和贪污项目建设资金。

四、项目管理和考核验收

天门移动公司负责3个村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必须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安排施工队、统一施工造价、统一招标、统一施工。在项目申报、设计、预算、施工、质量监理、检查验收、结算拨款等环节上,要坚持原则、从严把关。项目所在村党组织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筹措物资和资金,动员党员干部参加义务劳动,献计出力,服务协调,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2021年12月底前,3个村新建项目必须竣工,由各村统一自查验收后,向农场总部提交验收报告;天门移动公司组织专班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治保主任负责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各村党组织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做好规划安排、资金组织等工作;农场乡村振兴办公室要强化岗位职责,全程跟踪督办,服务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2.严肃工作纪律。各村要按照村级申报、总场审批程序操作,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工程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管理利用。个平安乡村信息化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美丽乡村要求,抓好规范管理和综合使用。村委要加强资产监管,办理好资产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明晰产权关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处置乡村振兴资产或改变使用性质。

湖北省国营蒋湖农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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