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149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湖农场党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06日
名称
党委办公室 农场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
文号
蒋办发[2018]3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07日
党委办公室 农场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分场、社区、村、大队党总支、支部,场直各单位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场直各单位:
今年下半年,全场11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进行换届,6个移民大队党组织也同步进行换届。为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经总场党委、总场同意,现就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着力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促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进一步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推进农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18年9月下旬全面启动,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展开,原则上到12月底基本结束。各地务必按照“四先四后”的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统筹谋划部署,有序推进落实。
全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日定在12月15日,各地根据实际,提前或延迟的时间不得超过10天。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
(一)严把选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农村,注重选拔有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在社区,注重选拔有担当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有服务意识、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有协调能力、善于统筹整合资源,有治理本领、善于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服务能力强、基层治理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强,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的惠民政策;(2)法治意识不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依法办事,乡村(社区)治理较差,存在“村霸”、非法宗教势力、黑恶势力;(3)工作业绩不优,连续2年工作绩效考核在全场排名靠后;(4)群众满意率较低,缺乏服务群众意识,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任期内所在地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群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10)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的。
农场党委结合实际,细化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选任条件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把住选人的“底线”对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的其他受处理处分人员,能否推荐提名为候选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参照《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由农场党委审慎研究,报市委研究决定。
(二)拓宽来源渠道。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农村“123”人才中提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从农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从退休人员中聘请。
对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聘请。要适应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在本次换届中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两新”组织党员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成员职数。
(三)创新选任机制。认真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市级联审机制。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机制,实行市委主导、市乡联动,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质量全程把关。主要有4个步骤:(1)研判。市委组织部会同农场党委逐村逐社区摸排,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换届人事调整初步方案。(2)比选。市委组织部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在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农场党委推荐的基础上反复比选,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3)联审。按照农场党委初审,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民政、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审,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的程序,严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资格,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排除在外。(4)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农场党委,对通过资格联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农场党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分管基层党建工作的副部长签字确认。
(四)整体优化提升。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3至5人,具体职数以2017年底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为依据。柏台村不超过4名村干部,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1名、副书记(副主任)1名、委员2名;绿化村原则上不超过上届职数。
三江、四海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不超过上届职数。新成立的五里湖、蒋台、戈巴湖、罗台、野茅岭和白湖等6个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不超过5人,农科所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不超过3人。
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确保全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不低于98%。提倡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围绕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不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力度。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面力争达到50%左右。原则上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应以45岁至55岁为主体,45岁以下的要占25%左右。对年龄偏大,身体健康、业绩突出、党员群众拥护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确需提名的,经农场党委研究,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围绕加强基层治理,在本次换届中大力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换届后,全场35岁以下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力争达到15%左右,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力争达到80%左右,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力争达到15%左右。
加大年轻干部配备力度,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农村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暂时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大学生村官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村妇联主席应当进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提升村主职干部中女性的比例。
要把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提倡把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并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场党委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的考察把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社区)事务进行全方位监督,促进村(社区)干部依法履职,按规定办事。
三、依规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
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农场党委推荐、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党员和群众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农场党委推荐。农场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推荐并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把好资格初审关。
(三)资格联审。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民政、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
(四)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市委组织部会同农场党委组织考察。
(五)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组织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可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选举结果向农场党委报告。
四、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按照民主程序将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
(二)做好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予以登记。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或者从事社区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予以登记。对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村(居)民,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
(三)推选村(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在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中推选产生。驻社区单位代表由驻社区单位推选,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产生。要通过民主程序,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的比例。妇女代表要达到村(居)民代表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努力提高女性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提名比例,对妇女委员采取“设岗定位”的方式进行提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或社区工作者个人报名、10人以上联名提名或者社区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提名,通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由农场党委把好资格初审关,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五)召开大会选举。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选举操作规程依法组织好选举大会。村民委员会选举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严防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选举大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投票站,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可以办理委托投票。
五、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风清气
正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农场党委指导督导村(社区)党组织围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和换届工作人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农场党委全覆盖与候选人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行为,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诬告、诽谤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妨害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要重拳打击、绝不手软。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全面推行“四项承诺”。规范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参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居)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等情况,作出遵守换届纪律的参选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承诺、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廉洁承诺和不认真履职自行辞职的辞职承诺,自觉接受党员和村(居)民群众监督。
六、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一)落实领导责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全过程。农场党委成立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场(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认真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抓好落实。要实行领导包保机制,农场领导班子成员和指导组负责指导所联系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全程指导把关,具体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农场党政综合办和纪组宣办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引领作用,重点组织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工作;农场民政办依法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农场财政所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农场纪委、宣传、政法、信访、共青团、妇联、农业、审计等单位共同参与,及时协调解决换届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建立换届工作重大问题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农场党委将派出巡回督导组,重点对选人质量、程序实施、换届纪律等进行督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肃新闻宣传纪律,换届工作有关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由农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变化,健全快速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等现象发生。
(四)做好后续工作。各地在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同时,同步做好团支部、妇联、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要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大力实施“一村(社区)多名大学生计划”,继续实施农村“123”人才工程,储备好村(社区)后备力量,壮大基层工作力量。注重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农场党委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定期分析研判、动态调整优化机制。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2019年1月上旬分别报场纪组宣办公室、场民政办公室。
今年下半年,全场11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进行换届,6个移民大队党组织也同步进行换届。为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经总场党委、总场同意,现就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着力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促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进一步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推进农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18年9月下旬全面启动,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展开,原则上到12月底基本结束。各地务必按照“四先四后”的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统筹谋划部署,有序推进落实。
全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日定在12月15日,各地根据实际,提前或延迟的时间不得超过10天。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
(一)严把选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农村,注重选拔有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在社区,注重选拔有担当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有服务意识、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有协调能力、善于统筹整合资源,有治理本领、善于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服务能力强、基层治理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强,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的惠民政策;(2)法治意识不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依法办事,乡村(社区)治理较差,存在“村霸”、非法宗教势力、黑恶势力;(3)工作业绩不优,连续2年工作绩效考核在全场排名靠后;(4)群众满意率较低,缺乏服务群众意识,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任期内所在地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群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10)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的。
农场党委结合实际,细化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选任条件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把住选人的“底线”对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的其他受处理处分人员,能否推荐提名为候选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参照《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由农场党委审慎研究,报市委研究决定。
(二)拓宽来源渠道。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农村“123”人才中提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从农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从退休人员中聘请。
对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聘请。要适应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在本次换届中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两新”组织党员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成员职数。
(三)创新选任机制。认真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市级联审机制。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机制,实行市委主导、市乡联动,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质量全程把关。主要有4个步骤:(1)研判。市委组织部会同农场党委逐村逐社区摸排,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换届人事调整初步方案。(2)比选。市委组织部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在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农场党委推荐的基础上反复比选,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3)联审。按照农场党委初审,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民政、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审,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的程序,严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资格,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排除在外。(4)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农场党委,对通过资格联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农场党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分管基层党建工作的副部长签字确认。
(四)整体优化提升。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3至5人,具体职数以2017年底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为依据。柏台村不超过4名村干部,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1名、副书记(副主任)1名、委员2名;绿化村原则上不超过上届职数。
三江、四海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不超过上届职数。新成立的五里湖、蒋台、戈巴湖、罗台、野茅岭和白湖等6个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不超过5人,农科所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不超过3人。
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确保全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不低于98%。提倡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围绕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不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力度。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面力争达到50%左右。原则上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应以45岁至55岁为主体,45岁以下的要占25%左右。对年龄偏大,身体健康、业绩突出、党员群众拥护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确需提名的,经农场党委研究,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围绕加强基层治理,在本次换届中大力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换届后,全场35岁以下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力争达到15%左右,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力争达到80%左右,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力争达到15%左右。
加大年轻干部配备力度,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农村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暂时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大学生村官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村妇联主席应当进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提升村主职干部中女性的比例。
要把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提倡把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并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场党委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的考察把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社区)事务进行全方位监督,促进村(社区)干部依法履职,按规定办事。
三、依规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
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农场党委推荐、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党员和群众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农场党委推荐。农场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推荐并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把好资格初审关。
(三)资格联审。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民政、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
(四)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市委组织部会同农场党委组织考察。
(五)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组织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可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选举结果向农场党委报告。
四、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按照民主程序将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
(二)做好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予以登记。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或者从事社区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予以登记。对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村(居)民,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
(三)推选村(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在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中推选产生。驻社区单位代表由驻社区单位推选,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产生。要通过民主程序,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的比例。妇女代表要达到村(居)民代表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努力提高女性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提名比例,对妇女委员采取“设岗定位”的方式进行提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或社区工作者个人报名、10人以上联名提名或者社区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提名,通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由农场党委把好资格初审关,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五)召开大会选举。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选举操作规程依法组织好选举大会。村民委员会选举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严防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选举大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投票站,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可以办理委托投票。
五、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风清气
正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农场党委指导督导村(社区)党组织围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和换届工作人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农场党委全覆盖与候选人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行为,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诬告、诽谤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妨害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要重拳打击、绝不手软。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全面推行“四项承诺”。规范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参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居)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等情况,作出遵守换届纪律的参选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承诺、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廉洁承诺和不认真履职自行辞职的辞职承诺,自觉接受党员和村(居)民群众监督。
六、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一)落实领导责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全过程。农场党委成立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场(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认真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抓好落实。要实行领导包保机制,农场领导班子成员和指导组负责指导所联系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全程指导把关,具体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农场党政综合办和纪组宣办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引领作用,重点组织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工作;农场民政办依法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农场财政所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农场纪委、宣传、政法、信访、共青团、妇联、农业、审计等单位共同参与,及时协调解决换届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建立换届工作重大问题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农场党委将派出巡回督导组,重点对选人质量、程序实施、换届纪律等进行督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肃新闻宣传纪律,换届工作有关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由农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变化,健全快速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等现象发生。
(四)做好后续工作。各地在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同时,同步做好团支部、妇联、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要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大力实施“一村(社区)多名大学生计划”,继续实施农村“123”人才工程,储备好村(社区)后备力量,壮大基层工作力量。注重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农场党委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定期分析研判、动态调整优化机制。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2019年1月上旬分别报场纪组宣办公室、场民政办公室。
中共蒋湖农场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国营蒋湖农场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蒋湖农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华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 强 党委副书记、场长
副 组 长:蒋玉西 人大联络处主任
吴文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单志刚 党委委员、副场长
易华金 党委组织委员
杨 晖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马 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章志超 党委委员、副场长
屈 重 副场长
成 员:朱长发 党政综合办主任
龚南昌 人大联络处专职副主任
屠建十 信访办主任
肖水明 国资办党支部书记
万俊常 社会事务办常务副主任
马振山 组纪宣办主任
但昭斌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罗春雷 民政办主任
徐献民 农办主任
汪志勇 派出所所长
李明伟 司法所所长
王忠家 财政所所长
王社平 后勤办主任
周波明 组纪宣办副主任
陈四清 财政办事处副主任
李 露 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刘 佳 共青团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农场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时研究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巡回督导组。办公室设在组纪宣办公室,马振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春雷、李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
巡回督导组:
组 长:蒋玉西 人大联络处主任
副 组 长:吴文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易华金 党委组织委员
杨 晖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朱长发 党政综合办主任
屠建十 信访办主任
万俊常 社会事务办常务副主任
但昭斌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汪志勇 派出所所长
李明伟 司法所所长
王忠家 财政所所长
综合组组长:李 想 党政综合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冀 盼 组纪宣办副主任
马文良 招商办副主任
宣传组组长:周波明 组纪宣办副主任
成 员:杨 凯 文化站站长
熊玉娟 党政办工作人员
督查组组长:徐献民 农办主任
成 员:叶运清 卫计办副主任
马振海 农技中心副主任
2018年11月2日
蒋湖农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华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 强 党委副书记、场长
副 组 长:蒋玉西 人大联络处主任
吴文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单志刚 党委委员、副场长
易华金 党委组织委员
杨 晖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马 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章志超 党委委员、副场长
屈 重 副场长
成 员:朱长发 党政综合办主任
龚南昌 人大联络处专职副主任
屠建十 信访办主任
肖水明 国资办党支部书记
万俊常 社会事务办常务副主任
马振山 组纪宣办主任
但昭斌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罗春雷 民政办主任
徐献民 农办主任
汪志勇 派出所所长
李明伟 司法所所长
王忠家 财政所所长
王社平 后勤办主任
周波明 组纪宣办副主任
陈四清 财政办事处副主任
李 露 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刘 佳 共青团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农场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时研究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巡回督导组。办公室设在组纪宣办公室,马振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春雷、李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
巡回督导组:
组 长:蒋玉西 人大联络处主任
副 组 长:吴文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易华金 党委组织委员
杨 晖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朱长发 党政综合办主任
屠建十 信访办主任
万俊常 社会事务办常务副主任
但昭斌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汪志勇 派出所所长
李明伟 司法所所长
王忠家 财政所所长
综合组组长:李 想 党政综合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冀 盼 组纪宣办副主任
马文良 招商办副主任
宣传组组长:周波明 组纪宣办副主任
成 员:杨 凯 文化站站长
熊玉娟 党政办工作人员
督查组组长:徐献民 农办主任
成 员:叶运清 卫计办副主任
马振海 农技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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