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149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湖农场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名称
蒋湖农场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09日

蒋湖农场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09 14:46 来源:蒋湖农场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分场、社区、大队全面负责、社会支持监督”的环境保护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认真研究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明晰问题主体责任,完善治理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完成的时限,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风险隐患较多的企业,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强常态化督促检查,全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的绿美农场,为我场绿色发展、特色发展和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刘志华任政委,党委副书记、场长王强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了全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分场、社区、大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与经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同时,将环境保护纳入党小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培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农场纪委对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农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分场、社区、大队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及时整治环境安全隐患。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环保工作需要适时提出开会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全场环保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突出问题。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各分场、社区、大队每年底向农场党委、农场做出环保工作述职,其中,在环保委会议上公开述职的单位不低于20%。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例会、环境安全检查、常态督查、谈心谈话、约谈通报、追责问责等制度。

五是强化工作考核。农场党委、农场将环境保护责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向相关单位下达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增加考核权重。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先评优,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和查处。场纪委加强跟踪、定期督查,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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