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151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湖农场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3日
名称
蒋湖农场2019年基层组织建设扫黑除恶实施方案
文号
蒋办发〔2019〕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30日

蒋湖农场2019年基层组织建设扫黑除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30 17:12 来源:蒋湖农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基层群众自治领域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场基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分场、社区、村“两委”基层治理能力,在扫黑除恶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提升分场、社区。村“两委”班子纯洁性,确保没有黑恶势力、恶霸分子进入两委班子。
  3、加强分场、社区、村“两委”班子思想教育,严防班子成员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一是严把审核关,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拟任命的分场、社区、村干部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思想过关。二是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提升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设置举报通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村(居)民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来反映问题和线索,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及时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对涉及基层群众自治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移交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理发现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或充当“保护伞”,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点督导各地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居)委会,提高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把好村(居)“两委”换届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分场、社区、村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党建综合评估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中,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问责,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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