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15694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蒋湖农场 | 文 号 | 蒋文〔2020〕4号 |
标 题: | 中共蒋湖农场党委关于成立平安蒋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蒋文〔2020〕4号
中共蒋湖农场党委
关于成立平安蒋湖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社区(分场)、大队、村党总支(支部)、场直各单位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全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优化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推进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成立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文〔2019〕66号)、《中共天门市委关于成立市委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天文〔2020〕1号)精神,农场党委决定成立平安蒋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场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志华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 强 党委副书记、场长
常务副组长:吴 漾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 组 长:蒋玉西 市人大蒋湖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文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单志刚 党委委员、副场长
易华金 党委组织委员
杨 晖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马 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章志超 党委委员、副场长
成 员: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财政所、组纪宣办、移民办、政法办、信访办、国资办、卫健办、招商办、统筹办、派出所、司法所、工会、休干办、人武办、统计站、文化站、社保中心、城建中心、环卫中心、国土分局、中心学校、网络公司、市场监管管理所、财政办事处、退役军人事务所站、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平安蒋湖建设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政法办主任担任。平安蒋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承担创建全国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乡镇的任务。
中共湖北省国营蒋湖农场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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