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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156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竟陵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竟陵街道办事处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竟陵街道办事处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9 17:33

  为改善全处服装生产加工场所安全生产状况,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市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天安办〔2022〕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提升一批小加工厂、小作坊安全条件,依法依规关闭取缔一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小加工厂、小作坊,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吴彦广同志为组长、副书记马国胜、文杰为副组长,经服办、城建办、应急办及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专班,负责领导指导、组织协调全处服装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整治专班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经服办,办公室主任由田甜担任。专班除定期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外,还要与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三、整治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对象

  全处范围内现有服装生产加工场所

  五、排查重点

  (一)场所是否存在集生产、生活、经营、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是否存在人员违规住宿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三)电气线路是否乱拉乱接、敷设不规范;

  (四)生产、经营区域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行为;

  (五)是否配置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

  (六)电动车是否在室内、公共走道内停放充电;

  (七)生产时是否开展防火巡查,关门后是否开展清查;

  (八)生产场所是否有消防安全知识等宣传标语和制度。

  (九)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六、整治标准

  (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应实施完全的防火分隔,可采取设置室外楼梯等形式,使生产、生活相对隔离;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货物或锁闭,同一时间作业人数超过20人的服装加工场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建筑2层及2层以上外窗和阳台设置的防盗网和广告牌等应确保留有2个分散布置的1.0mX1.0m的逃生救援窗;

  (三)场所内电气线路要穿阻燃管敷设,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闸、开关、插座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四)生产、经营区域不得吸烟、点蚊香、使用明火、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内及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严禁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五)场所内须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场所内按30平方米至少配置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六)生产期间要定时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生产结束后要安排人员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清查,并做好记录;

  (七)场所内应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语和制度,并定期开展员工的培训和演练,使员工能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具备处置初期火灾和疏散逃生的能力。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对照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本社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实行划片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辖区内服装加工场所排查登记、问题整改工作。

  (二)全面开展排查。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组织社区民警、治保人员、网格员开展专项排查,对照排查重点和整治标准,现场填发《天门市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交由场所负责人签字签收,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

  (三)落实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梳理汇总,限时整改。联合社区民警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时督促整改,加强跟踪管理,防止人员回流、隐患反弹。对问题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的,报送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整治专班采取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务必要求场所常态化落实“四个一”安全措施,即签订张贴一份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装备一批消防器材,每月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周组织次隐患自查。

  请各社区于5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明细表上报办事处经服办;6月10日之前将本辖区服装生产加工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明细、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上报办事处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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