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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570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竟陵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竟陵街道办事处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竟陵街道办事处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05 16: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三年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消除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持续保持全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竟陵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处组织开展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整治对象

  竟陵范围内服装生产加工场所。

  三、排查重点

  (1)场所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场所是否存在集生产、生活、经营、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3)是否存在人员住宿情况;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5)电气线路是否乱拉乱接、敷设不规范;

  (6)生产、经营区域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行为;

  (7)是否配置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

  (8)电动车是否在室内、公共走道内停放充电;

  (9)生产时是否开展防火巡查,关门后是否开展清查。

  四、整治标准

  (1)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住宿人员一律予以劝离。

  (2)对居民自建房楼下生产经营、楼上生活住宿等情况,要做好生产和生活区域的隔离,通过安装防火门、设置室外楼梯等形式,使生产、生活相对隔离。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货物、锁闭。

  (4)场所内电气线路要穿阻燃管敷设,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闸、开关、插座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生产、经营区域不得吸烟、点蚊香、使用明火、存储易燃易爆物品。

  (6)场所内要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

  (7)场所内及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严禁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8)生产期间要定时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生产结束后要安排人员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清查,并做好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充分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中心户对辖区服装生产加工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督促隐患场所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全面开展排查。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对照排查重点和整治标准,现场填发《天门市服装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附件2)、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附件3),交由场所签字签收,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

  (三)落实督办整改。各社区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梳理汇总,限时整改。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一同社区民警清理劝导,加强跟踪管理,防止人员回流、隐患反弹。对本辖区公共消火栓缺建损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等隐患问题进行清查梳理,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及实际工作情况,积极落实经费解决消除基础设施问题。对问题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的,要及时报送应急管理办公室采取措施,开展综合治理。

  (四)广泛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小作坊消防安全隐患和“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组织辖区小作坊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讲座,我处将邀请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授课,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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