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171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竟陵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30日
名称
竟陵街道办事处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30日

竟陵街道办事处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8-04-30 00:00 来源:竟陵办事处

  办理公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主申请人取得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需满三年,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户口迁入须满一年;
  2、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收入水平(2018年为1100元/月);
  3、无房(包括本人无住房和单位未提供住房),或虽有房但同住家庭成员人均低于建筑面积14平方米;无车辆、工商、税务、登记信息;无公积金缴纳记录;
  4、离异人员原已配租公共租赁房的,不能再申请公共租赁房;原自有住房或住单位公房的,离异时放弃住房的一方,三年内不能申请公共租赁房。
  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办理公租房所需资料:
  1、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无工作可有社区出具),低收入家庭应由民政部门出具低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说明(现住房产权情况、房屋状况以及租赁情况)。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有工商、税务、车辆登记信息及住房公积金信息等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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