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417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竟陵办事处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竟陵街道办事处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
办理公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主申请人取得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需满三年,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户口迁入须满一年;
2、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收入水平(2018年为1100元/月);
3、无房(包括本人无住房和单位未提供住房),或虽有房但同住家庭成员人均低于建筑面积14平方米;无车辆、工商、税务、登记信息;无公积金缴纳记录;
4、离异人员原已配租公共租赁房的,不能再申请公共租赁房;原自有住房或住单位公房的,离异时放弃住房的一方,三年内不能申请公共租赁房。
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办理公租房所需资料:
1、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无工作可有社区出具),低收入家庭应由民政部门出具低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说明(现住房产权情况、房屋状况以及租赁情况)。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有工商、税务、车辆登记信息及住房公积金信息等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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