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竟陵街道办事处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669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竟陵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天竟政办〔2020〕2号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度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度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02:30

                       关于印发《2021年度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竟陵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统一安排,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努力扩面、全力征缴,确保征缴进度、资金安全和扩面效果,按时圆满完成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8月30日

               


                      竟陵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完成我处2021年度医保征缴工作任务,提高全民参保率,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返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目标任务

  各社区医保征缴目标任务见附表。

  三、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医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保服务中心。

  第一组长:杨寒

  组    长:杨德志

  成    员:朱广华  马国胜  江兰洲  邹建国  刘志斌  刘早清  丁琼芳

  医保征缴办公室设在医保服务中心,组成人员如下:丁琼芳、李翠华、周贤军、肖龙。

  各社区要按要求相应落实好领导小组,充实专班工作人员。

  (二)明确责任

  各社区一把手为医保征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三)宣传政策

  社区要利用党员会、居民代表会、广播、标语、橱窗、宣传资料、公开信、QQ群、微信群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医保征缴工作政策,重点要解读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政策:

  1.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缴费途径

  医保参保范围:除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异地户籍人员也可在本市参保。

  缴费标准:2021年度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缴费方式和途径:一、线上办理渠道。通过手机下载“湖北税务”、“鄂汇办”手机APP,或农行、建行、农商行、邮储银行APP,缴纳个人或帮他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险。二、线下办理渠道。凭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在全市农行、建行、农商行、邮政储蓄各营业网点或全市各办税服务厅(不支持现金缴费)办理缴费通过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缴费;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以通过POS机刷卡缴费。通过以上途径无法办理缴费的居民在社区缴款。社区(村)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社区代征人员通过各类手机APP代缴。

  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缴费标准和缴费途径按“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所明确的办法执行。社区要将下发的“公告”和负责发至每家每户,使适龄参保人员方便缴纳医保费用。

  2.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必须先登记再缴费。可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由社区收集参保登记信息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者在本辖区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特殊群体缴费: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非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对象等六类特殊群体参保(以下简称“六类特困人群”),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由市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卫健委、扶贫办等部门按相关政策予以全额资助。贫困人口中除六类特困人群之外的一般贫困群体参保,先按280元/人的标准全额征收,再由市扶贫办按规定给予差额资助。

  4.学生缴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特殊群体除外)居民医保的征收工作,组织各学校集中征收完成后,将缴费学生名单传市医保局开具核定单,凭核定单到代征银行完成缴费,备注栏填写在校学生。

  5.新生儿缴费: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当年已在我市缴纳医保费的,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到乡镇医保中心或市医疗保障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医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2020年度医保待遇。父母双方均未在我市缴纳医保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可以补缴2020年度居民医保,新生儿需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段内缴纳2021年度医保,确保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6.退费规定:居民参加医保后,发生死亡、重复缴费、操作误缴费的,可向市税务局申请退费,已享受医保待遇的不予退费。

  (四)大力征缴扩面

  集中征缴工作应把握以下重点:

  1.严明纪律,确保资金安全

  各社区要持续优化缴费服务,大力宣传推广线上办理渠道。要严明征收纪律,征收过程中绝不允许出现相互推诿和拒收的情况,要按流程征收,征收资金必须及时入库,确保资金安全。征缴工作开始后,每周五向医保中心上报征缴人数和资金入库进度。

  2.利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础数据库信息逐一比对续保和新参保数据,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同时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使征缴工作有的放矢、全面覆盖。

  3.2021年医保集中征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

  (五)确保数据及时上线

  参保人员的信息和相关数据的处理和上报必须准确无误,各社区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在社区缴费人员的数据上线。

  (六)奖惩结账

  1.对集中征缴的城乡居民医保(累计社区征缴人数和系统反馈参保人数)的完成情况分别排名。征缴率处于前三名且资金无差错及时完成数据上线的,分别给予4000、3000、2000元的奖励并通报表扬。

  2.征缴扩面结果依据评分办法进行评分,年终实绩考核结果与社区干部的工资挂钩。

  3.对征缴扩面工作任务不能完成且处于后三名的社区主要负责人由办事处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