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86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5日
名称
净潭乡镇区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文号
净办发〔2014〕2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15日

净潭乡镇区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8-15 00:00

  为了营造干净、整洁、优美、规范的城镇环境,构建文明、和谐的宜居净潭,根据全市小城镇建设会议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搜集到的意见建议,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对镇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城镇环境管理氛围,着力提高居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达到摊点摆放有序、车辆规范停靠、街道整洁畅通、镇区秩序井然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状元大道、新农路、净沙路、交通路、状元小区、中心路、集贸市场东段(交通路路口至中心路路口)。

   三、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40天,从8月20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四、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即:包门前卫生,确保垃圾入箱;包门前绿化,确保苗木整齐;包门前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包门前管理,确保公用设施完整;包立面整洁,确保美观协调)。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集体户、个体经营户和居民户均为“门前五包”的责任主体。

  (二)切实杜绝各类乱搭乱建行为。确需安装遮阳棚和搭建其他构筑物的,必须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审批,并按统一的规格制作,否则一律拆除。

  (三)坚决取缔伸店经营和占道经营。对伸店经营、占道经营者,经教育不改的,暂扣店外经营的商品。

  (四)规范设置广告牌。以争创示范街为目标,对状元大道所有广告牌进行集中整治,严格坚持“四统一”(即统一材质、统一规格、统一色调、统一安装方式)的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广告牌;其他街道的广告牌也要按照整齐协调、美观规范的要求合理设置,对影响镇容镇貌和正常通行的广告牌,一律限期拆除或收缴。

   (五)规范车辆停靠。严格按照交通标线和指定区域停靠车辆,对乱停乱靠的,一律由公安交管部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严肃处理。

   (六)全面清除街道两侧各类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其他杂物。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主次干道两侧短期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必须以确保街道畅通为前提,先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批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清除,否则将动用铲车进行清理。严禁在状元大道、新农路和净沙路等主次干道上打场晒粮(棉)。

  (七)硬化人行道或断头路。动员和组织居民户、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新农路两侧人行道进行硬化;多方筹措资金,重点解决镇区断头路、循环路,实现主次干道与主要居民小区连接通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乡党委、乡政府成立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刘娟同志任组长、吴振华同志任副组长,甘山华、熊应新、向征兵、严俊军、严德平、严福华等同志为成员。机关干部分别由党委成员带队,负责各自责任段面的综合整治工作(责任段面划分由乡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镇区环境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习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工作氛围。

  2、强化工作责任。社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作为城镇环境综合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要自觉履行职责,常抓不懈,管理情况将作为年终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与以钱养事经费挂钩;派出所要切实加强镇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车辆规范停靠,街道通行顺畅;其他单位既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搞好本单位门前和内部环境卫生,也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各自责任段面的综合整治工作。

  3、开展综合整治。社区要及时更换陈旧破损的垃圾容器,组织环卫工人对镇区实行全天保洁;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每天进行巡查,及时清除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其他杂物,及时发现和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及时制止伸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派出所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严肃处理乱停乱靠等违章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机关干部和各单位负责人每周至少要安排一天时间到责任段面参与义务劳动和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及时通报各段面的整治情况。

  4、实行评比结账。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一比各责任段面的整治和管理情况,二比各责任单位履责情况,三比“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各责任段面和责任单位的工作评出好、中、差,通报全乡;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按“五星”评定,对达不到“五星”标准的单位和居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收取环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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