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潭乡2014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乡第九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14]17号)和《天门市2014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天村换届办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 选举时间
全乡24个建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10月下旬启动至11月底完成。11月4日前后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村委会选举日为11月23日,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前后浮动不得超过5天(即11月18日-11月28日)。
三、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一)村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4个阶段、24个步骤):
根据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以下程序和步骤,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并组织,交叉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10月24日前)
(1)调查摸底。摸清各村“两委”班子建设状况,对各村“两委”班子运行状况和换届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方案和防范处置预案。
(2)离任审计。组织开展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公布审计结果(“两委”选举第1号公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3)成立机构。乡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
(4)安排日程。乡制定详细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包括阶段、日期、工作内容、参与主体和责任主体等方面。
(5)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驻村工作指导组、督导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筹备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为选举工作步骤、法律规定、操作程序、纪律要求、应急处置和组织领导等。
(6)上报请示。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与乡党委沟通后,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7)宣传动员。各村组利用标语、横幅、公告等形式集中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法律规定、政策程序、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等。将全市统一印制的《致党员群众公开信》发放到户。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8)确定人数。村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乡党委批准,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确定人选阶段(10月31日前)
此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按顺序完成以下工作:
(9)制定办法。乡党委研究制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党委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推荐办法,按3名或5名确定职数,并向党员群众公布(“两委”选举第4号公告)。
(10)民主测评。乡党委组织各村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
(11)村党员和群众推荐。在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得票多少和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人数不足的,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和村民代表通报,由村党组织按上述程序上报递补人选。
(12)乡党委推荐。乡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13)确定考察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审定。
(14)组织考察。乡党委研究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形成简明扼要的考察材料,并就考察对象征求纪检、信访、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
(1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两委”选举第7号公告)。
(16)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批复。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乡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17)纪律承诺。乡党委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纪律要求,公示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两委”选举第8号公告)。对未继续提名的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也提出遵守换届纪律的要求。
3、大会选举阶段(11月9日前)
此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党内有关法规要求,严格选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好党员大会。按顺序完成以下工作:
(18)筹备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准备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研究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地点,向应到党员下发召开党员大会的书面通知,布置好选举大会会场。
(19)大会选举。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按选举大会程序逐一进行:①清点人数;②宣布党员大会开始;③通过党员大会议程;④村党组织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⑤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督人名单,指定计票人;⑥投票选举。可采取间接选举的办法,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也可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⑦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⑧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⑨宣布大会结束。
(20)报告批复。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乡党委及时作出批复。
4、后续工作(11月10日开始至村委会选举结束)
及时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各类组织建设,并组织指导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顺序完成以下工作:
(21)班子交接。在党员大会闭幕7天内,乡党委组织村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22)材料归档。村党组织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
(23)配套建设。及时健全团支部、妇代会等配套组织,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并作出履职承诺。
(24)组织和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在村委会选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选举权利。
(二)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18个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10月24日前)
乡成立选举指导机构、对村委会成员离任审计、业务培训、宣传动员等其他准备工作,与村党组织选举准备阶段的同类工作一并安排进行。另外增加以下工作: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召开第八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为本次村委会选举的主持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组成人数一般为5至11人,其中妇女至少1名。名额分配为:各小组或自然湾1名,现任“两委”班子成员中1至2名。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两委”选举第2号公告)
(2)制定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指导组的指导下,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确定选举方式、选举日、选举地点和日程安排并发布公告(“两委”选举第3号公告)。
2、选民登记(10月25日至31日)
(3)选民登记。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确定《**村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和选民登记员,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并公告(“两委”选举第5号公告)。会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登记选民。凡户口在本村,截至村委会选举日(11月23日)零时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村民均可登记。对户口在本村的外出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须向其告知选举有关事宜,要求其回村参加选举,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本人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或十日内不答复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经医院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痴呆傻人员不予登记。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人员不予登记。
对户口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由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选举资格证明和未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证明,经本村第八届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可在本村进行登记。分别在村、组发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告(“两委”选举第6号公告)。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被造册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认真审查,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接受和处理村民关于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的申诉,依法依规做好解释工作(5日内申诉3日内作出处理)。在此基础上,在村务公开栏内将经审查有变动的名单进行发布,发布补充公告(“两委”选举第9号公告)。
3、直接提名候选人阶段(11月1日至9日)。
为确保村“两委”成员能尽量交叉兼职,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程序安排在村党组织党员大会选举之后进行。
(4)推选村民代表。选民登记名单公布10日内,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25人至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比例。按全村户数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发布名额分配公告(“两委”选举第10号公告)。接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代表会议,推选第九届村民代表,发布公告(“两委”选举第11号公告),公布新一届村民代表名单。应引导村民将有群众威信的党员推选为代表,对新当选的村民代表要落实联系户,颁发代表证,并报乡备案。
(5)候选人提名准备。召开党员和新一届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讨论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职数(原则上1000人以上的村为4人,1000人以下的村为3人)、职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2名)、“两委”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提名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职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宜提名的范围、提名办法、提名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发布公告(“两委”选举第12号公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除了必须具备“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这些条件外,还应具备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等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按设置的职位印制等额提名票。
(6)组织引导。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组织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积极参选。鼓励在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连选连任。
(7)等额提名候选人。动员村民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和不宜提名的范围,出以公心,发扬民主,提名自己信得过的“当家人”。提名的方法是: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宣读候选人资格条件和不宜提名范围,然后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一人一票投等额提名票,参加提名的村民人数须过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半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职务和得票多少顺序向村民发布提名得票情况公告(“两委”选举第13号公告)。
(8)候选人资格审查。按照每一个职位确定两名的原则,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初步候选人。被提名人愿意放弃高职位而选择较低职位的,高职位的票数可以下加到低职位的票数上。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产生的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乡党委统一征求纪检、信访、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村民选举委员会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人资格,缺额的按提名得票情况依次递补,递补对象仍按此程序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发布公告(“两委”选举第14号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被提名人不接受提名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产生的缺额按照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公布调整后的正式候选人名单(“两委”选举第15号公告)。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从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按得票多少递补。
4、大会选举阶段(11月10日至23日)
(9)候选人竞职承诺。正式候选人按照有关要求签订《竞职承诺书》,乡党委、驻村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对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审核把关,并将承诺书予以公示(“两委”选举第16号公告)。不履行承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10)组织竞选。组织候选人竞选活动:竞选活动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演讲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竞选职位和理由、治村方案以及表明正确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坚决制止和打击贿选、宗族干预等违法行为。
(11)发放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在选举日当天能到大会现场参加投票选举的村民颁发选举证。要求参加选举,在选举日当天不能到大会现场投票的,应于选民登记公榜7日内,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没有近亲属的可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其他村民代为投票),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每位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二人,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审核确认委托有效后,在选举日五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两委”选举第17号公告)。选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撤回。
(12)投票准备。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一是由乡统一印制选票。按规定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确定投票方式。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实行一次性投票,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三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村民公布公告(“两委”选举第18号公告)。四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五是部署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验证处、发票处、代写处、观察处,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主席台前放置投票箱。六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好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用于选票发放核对;书写大会议程和选举大会纪律;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证书、选举大会工作人员工作证、票箱封条、写票用的钢笔或中性笔、计票用的黑板、粉笔、纸张等物品。七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员、发票员,负责秘密划票间、票箱人员,代写处代写员,唱票、计票、监票员,维持选举大会秩序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13)召开村民会议选举。参加选举的村民持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①清点到会人数;②宣布大会开始;③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④正式候选人宣读《承诺书》;⑤检查并密封票箱;⑥启封、清点选票;⑦讲解选票;⑧验证发票;⑨秘密划票;⑩投票;⑪销毁剩余选票;⑫清点检验选票;⑬公开计票;⑭当场公布结果;⑮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⑯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宣布当选名单,乡领导代表政府颁发当选证书。另外,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两委”选举第19号公告)。
5、后续工作阶段(11月24日至30日)
(14)工作移交。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应依法将村委会办公活动设施、财务账目、集体资产、资料档案、未完工作等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派人负责监督移交。
(15)推选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妇女成员和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负责村级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两委”选举第20号公告),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16)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卫生计生等专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两委”选举第21号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其他组织组成人员名单。
(17)建章立制。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18)总结归档。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整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乡换届选举工作专班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和各村“两委”当选人员花名册备案。
四、组织领导
乡党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指导督导。乡组织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并负责做好村党支部选举工作;乡民政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常工作,负责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乡人大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乡纪委及时查处换届选举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乡宣传办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乡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工作,整治农村的黑恶势力,确保有一个良好的选举环境;乡财政管理所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加强财务审计工作;乡司法所将普法与选举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选举程序的监督与公证;乡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换届选举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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