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潭乡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根据市扶贫办《天门市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扶贫对象是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包括贫困户和贫困村。建档立卡是对扶贫对象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为构建我市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提供数据支撑,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市定我乡重点村6个,贫困人口控制数2969人,为确保工作的有序、精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求实。规模数据要契合贫困现状,要将真正符合贫困标准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识别出来,建档立卡采集数据要客观反映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基本贫困状况。
2、到村到人。建档立卡识别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要具体到村、明确到人,贫困村、贫困人口应逐一建立完整的贫困信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3、规模控制。各村要严格依据分解规模开展摸底工作。
三、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贫困户识别标准为2013年农民年人均收入2736元以下(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此次建档立卡应识别出的贫困人口是指:农村五保户人口、无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户人口、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户人口、高于农村低保认定标准的贫困人口等四类人口。市扶贫办将控制数分解到乡镇,由乡镇分解到村,整户识别,最后填写《扶贫手册》。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根据市扶贫办下达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数分解到行政村。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在农户申请的基础上,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产生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办备案。以上工作再2014年6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乡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识别、分批扶持、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规划。在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的帮扶需求和实际,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市扶贫办指导下,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上手册》由市扶贫办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步骤由市扶贫办指导,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四、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市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经市扶贫办确定,我乡贫困村规模控制数为6个。
3、识别方法。按照贫困村规模控制,识别程序规范,突出贫困现象的要求开展识别认定。坚持“村级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确定贫困村名单。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初选对象。乡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二步:公示公告。由乡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办,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步:结对帮扶。乡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村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
第四步:制定计划。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的需求和实际,制定贫困村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五步:填写登记表。在市扶贫办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按照已确定的贫困村名单,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六步:数据录入。在市扶贫办指导下,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逐级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市扶贫办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乡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 娟(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吴正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李金柱(乡农办主任)
鲁义军(乡统计助理)
李明星(乡民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明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宣传培训
要召开专题会议,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规范操作程序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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