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88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5年05月11日
名称
净潭乡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净政办发〔2015〕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1日
净潭乡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天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天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摩托车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摩托车办证率和参保率,最大限度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因摩托车交通肇事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综治委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乡决定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净潭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卫红
副组长:向征兵
成 员:鲁义君 郭 夏 各村(社区)治保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郭夏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经验推广和考核验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摩托车办牌办证率达到70%以上,年检年审率达60%以上;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力明显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全面下降,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工作步骤
全乡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2015年5月10日至12月31日,分宣传发动、摸底调查、集中办牌办证、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至5月15日)
1、乡综治办召开全乡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各村(社区)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
3、张贴公告,大力宣传摩托车办牌办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申摩托车办牌办证的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国家对摩托车报废标准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办牌办证的自觉性。
(二)摸底调查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1。全乡摩托车摸底调查工作由综治办组织实施,调查摸底力求到村到组,入户到人。要通过各种形式对摩托车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摸底,以村(社区)为单位填写好《摩托车办牌办证调查摸底表》,统一建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集中办牌办证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基础。
2。各村(社区)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专管人员。 各村(社区)由治保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全乡摩托车安全管理有组织、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常态化工作管理机制。
(三)集中办牌办证阶段(6 月1日至11月30日)
1。按照每名驾驶人员办一本摩托车驾驶证,手续齐全的摩托车必须办理牌照的要求开展工作。办理摩托车牌证必须具备整车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凭证、购置相关保险。
2。对确因资料不全,不能办证的(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除外),由派出所出具来源合法证明,一律按国家保险法规定,由车主办理相关保险。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一律移交当地派出所立案调查,确属盗抢摩托车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解除盗抢嫌疑的摩托车,立案调查单位要及时将摩托车返还车主,由车主办牌办证和办理保险。
3。在集中办牌办证后期,要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查处力度。要采取设点查控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时间,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凡不主动办牌办证,缴纳保险的,交警部门一律依法处罚,确保全乡摩托车管理规范有序。
(四)检查验收阶段( 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形成摩托车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的大事要事、利民便民的实事好事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前移办证窗口,提高办事效率。为方便群众,派出所将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代办点,根据工作量安排民警专人办理,然后集中到市交警支队办理摩托车牌证业务。同时,为方便群众在摩托车经销网点实行带牌销售服务。
(三)严格规范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民警在办牌办证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执法,讲究工作方法,不能因为办牌办证而与群众发生冲突,引发社会矛盾,也不能因为怕发生矛盾而以罚代管,只罚款不办证。大力推广摩托车技防举措,提倡安装移动“车卫士”防盗设备,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四)加强工作督导,严格考核奖惩。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畴,单项计分。领导小组将分期分批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予以以通报挂牌督办,确保取得成效。
附件:1.办理摩托车牌照所需资料
2.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所需资料及收费标准
附件一:
办理摩托车牌照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正反重印件);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附件二:
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所需资料及收费标准
1.申请人身份证明(正反复印件);
2.申请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一寸免冠照片12张。
收费标准
1.保险费220元(其中交强险120元,第三者责任险100元);
2.办证费165元(其中驾驶证100元,行驶证65元);
合计:385元。
为了加强和改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摩托车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摩托车办证率和参保率,最大限度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因摩托车交通肇事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综治委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乡决定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净潭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卫红
副组长:向征兵
成 员:鲁义君 郭 夏 各村(社区)治保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郭夏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经验推广和考核验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摩托车办牌办证率达到70%以上,年检年审率达60%以上;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力明显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全面下降,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工作步骤
全乡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2015年5月10日至12月31日,分宣传发动、摸底调查、集中办牌办证、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至5月15日)
1、乡综治办召开全乡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各村(社区)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
3、张贴公告,大力宣传摩托车办牌办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申摩托车办牌办证的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国家对摩托车报废标准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办牌办证的自觉性。
(二)摸底调查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1。全乡摩托车摸底调查工作由综治办组织实施,调查摸底力求到村到组,入户到人。要通过各种形式对摩托车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摸底,以村(社区)为单位填写好《摩托车办牌办证调查摸底表》,统一建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集中办牌办证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基础。
2。各村(社区)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专管人员。 各村(社区)由治保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全乡摩托车安全管理有组织、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常态化工作管理机制。
(三)集中办牌办证阶段(6 月1日至11月30日)
1。按照每名驾驶人员办一本摩托车驾驶证,手续齐全的摩托车必须办理牌照的要求开展工作。办理摩托车牌证必须具备整车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凭证、购置相关保险。
2。对确因资料不全,不能办证的(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除外),由派出所出具来源合法证明,一律按国家保险法规定,由车主办理相关保险。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一律移交当地派出所立案调查,确属盗抢摩托车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解除盗抢嫌疑的摩托车,立案调查单位要及时将摩托车返还车主,由车主办牌办证和办理保险。
3。在集中办牌办证后期,要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查处力度。要采取设点查控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时间,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凡不主动办牌办证,缴纳保险的,交警部门一律依法处罚,确保全乡摩托车管理规范有序。
(四)检查验收阶段( 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形成摩托车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的大事要事、利民便民的实事好事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前移办证窗口,提高办事效率。为方便群众,派出所将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代办点,根据工作量安排民警专人办理,然后集中到市交警支队办理摩托车牌证业务。同时,为方便群众在摩托车经销网点实行带牌销售服务。
(三)严格规范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民警在办牌办证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执法,讲究工作方法,不能因为办牌办证而与群众发生冲突,引发社会矛盾,也不能因为怕发生矛盾而以罚代管,只罚款不办证。大力推广摩托车技防举措,提倡安装移动“车卫士”防盗设备,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四)加强工作督导,严格考核奖惩。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畴,单项计分。领导小组将分期分批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予以以通报挂牌督办,确保取得成效。
附件:1.办理摩托车牌照所需资料
2.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所需资料及收费标准
附件一:
办理摩托车牌照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正反重印件);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附件二:
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所需资料及收费标准
1.申请人身份证明(正反复印件);
2.申请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一寸免冠照片12张。
收费标准
1.保险费220元(其中交强险120元,第三者责任险100元);
2.办证费165元(其中驾驶证100元,行驶证65元);
合计:385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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