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88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5年05月06日
名称
2015年净潭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净政办发〔2015〕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06日

2015年净潭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06 00:00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生态净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天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和谐净潭、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乡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乡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
  组织各村、单位精干人员,深入乡村田间,调查掌握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在各村、单位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乡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村、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同时,建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我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并成立3个督导巡查组,分片进行巡回督查,实行日通报制度,对责任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脱岗渎职行为进行严查重处。禁烧工作期间,乡村全体干部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
  (二)细化责任分解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履责、源头控制”的原则,建立“乡督导、村落实、户联防”的禁烧机制,强化乡、村、组三级网格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秸秆禁烧回收网络管控措施,全乡设立3个工作组,各片管书记任组长,片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包村干部任小组成员,全面指挥协调本村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一把手”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监督管理、秸秆回收和利用工作,所有成员佩戴禁烧袖标,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三级网络管控体制,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不间断巡查,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监管体系。
  农机合作社: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中心: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财政所:负责筹措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
  派出所: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建所:负责社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禁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
  联合中心学校负责全乡学生开展禁烧秸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纪检办: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单位及人员进行效能追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
  召开乡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种植大户、种粮大户的动员大会,大力宣传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制作悬挂横幅24条,出动宣传车3部,循环播放秸秆禁烧通告,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印发《致全乡农民的一封信》5000份,分别送到每位农户手中;在重点区域、重点地块搭建秸秆禁烧帐篷;召开全乡收割机主座谈会,宣传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造足造强声势,扩大影响,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单位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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