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89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6年07月15日
名称
净潭乡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5日

净潭乡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15 00:00
    根据国防部征兵命令,按照市政府、市武装部2016年征兵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为扎实做好今年征兵工作,确保完成征兵任务,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度征兵工作,坚决执行国防部征兵命令,坚持以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实现“大学生征集比例不低于35%、退兵率不高于1%”和“无责任退兵”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肖上平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郭卫红、何社华、乡武装部长何红波、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颜学斌、乡派出所所长向征兵、乡卫生院院长魏学斌任副组长,乡纪委副书记甘山华、乡民政办主任李明星、乡派出所指导员鲁国华、乡卫生院副院长蒋红林、乡整规办主任李彪、乡武装干事杨佳任领导小组成员。乡征兵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对全乡征兵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主要督导宣传发动、目测初检、进站体检、任务完成和兵员初定等环节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何红波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李彪、杨佳同志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乡征兵办公室设6个工作组:
  组织计划组:主要负责方案计划的制定和整体工作的协调,完成乡征兵办公室的其它日常事务。由何红波、李彪、杨佳等组成。
  政治考核组:主要负责征集对象的证明材料收集和政治考核工作。由郭卫红、向征兵、鲁国华等组成。
  病史调查组:主要负责病史调查。由郭卫红、魏学斌、蒋红林等组成。
  宣传教育组:主要负责征兵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新闻报道,营造浓厚的氛围。由颜学斌、杨佳等组成。
  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廉洁征兵建设,接待处理来访、举报情况的查证及处理。由何社华、甘山华等组成。
  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征兵经费、新兵服装、家庭优待、新兵起运及相关生活保障。由何红波、李明星等组成。
  各村(社区)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全面落实乡征兵办的有关要求,负责本辖区兵员征集工作。
  三、征兵任务和主要安排
  (一)征集任务。全乡进站人数45人(送检任务数见附表)。以责任书形式向各村(社区)明确。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任务。
  (二)征集对象。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村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不超过5%)。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三)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2014年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2014年印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试行)》执行。应征的基本体格条件是: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其中:
  坦克乘员:身高160~178cm;水面舰艇、潜艇人员:男性身高160~182cm,女性身高158~182cm;潜水员:身高168~185cm;空降兵:身高168cm以上;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男性身高180cm以上,女性身高173cm以上。
  ②体重:男性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 =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③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其中:坦克乘员、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④文身和瘢痕。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不合格。白癜风在面颈部的长径超过1cm、在身体其他部位超过2处或不超过两处但每处长径在3cm以上,不合格。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五)时间安排。我乡即日起全面启动,7月26日统一组织初检,8月2日进站体检,8月底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工作,9月上旬进行复审定兵,9月5日起运新兵,9月底运送完毕。主要分为七个步骤:7月1日至7月20日,主要是搞好宣传发动、报名和体检的组织工作。7月21日至7月31日,主要是组织对报名应征青年进行目测,初审、初检和完善网上报名信息。8月1日至8月14日,主要是组织集中体检、身体抽查、复查工作。④8月15日至8月31日,主要是搞好征兵政治考核和复查、走访、定兵工作。⑤9月1日至9月5日,主要是进行政治复审、身体复查、集体定兵;⑥9月6日至9月30日,主要是搞好新兵的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工作。⑦10月到12月底,主要是搞好新兵后期跟踪管理教育,协调做好优抚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要迅速展开工作。征兵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把工作往前赶,争取主动。调查掌握适龄青年尤其是高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分布情况、可能流向和现实思想状况,要坚持以征集高素质兵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有针对性地做好“一对一”思想发动工作,让每一名高中、大学应届毕业生知晓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对村(社区)可能会有多少人报名、多少人参检、多少人中途打“退堂鼓”、兵员可能缺额多少等,要做到心中有数。乡征兵办统一实施信息化体检,帮助进站参加体检的预征对象,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网登报名。
  (二)要严格把好关口。要规范送检程序,按照“应征公民送检条件”要求,严格把好目测初检关口,杜绝将明显不合格的青年确定为预征对象,坚决防止把身体不合格的青年送入部队。坚决防止让应征青年及家长个人跑政审,从而引发问题。对符合入伍条件的青年进行综合审查、逐个审定、集体把关,优先把高中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党团员和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征入部队。要坚持公开公示制度乡、村(社区)二级要按规定公布公示预定新兵名单,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加征兵工作透明度。
  (三)要切实落实责任。要严格实行追责制,切实落实征兵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村要把征兵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中心任务,做到真管、真知、真正负起责任,各村委会主任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
  (四)要严把廉洁征兵关。要严格执行“不打电话、不写条子、不插手干预、带头执行政策规定、带头搞好廉洁自律、带头树立良好形象”的“三不三带头”要求。乡纪委作为乡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把组织监督贯穿征兵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坚持张榜公布制度,把征兵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乡征兵工作举报电话:4531201,举报信箱设在乡纪委,接受各方面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无视征兵政策规定、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要确保安全顺利。各村各单位必须科学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征兵工作与其它工作的矛盾,防止打乱仗或顾此失彼,确保征兵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高度重视安全防事故工作,把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征兵工作的始终。体检时,必须由村委会主任带队送检。定兵后,要对新兵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加强管理,防止在起运前违法违纪和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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