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90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6年05月31日
名称
净潭乡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31日

净潭乡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31 00:0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整顿无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加油站行业有序发展,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违法建站、无牌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消防生产条件和销售劣质油品、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规范全乡加油站行业经营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布局合理、建设有序、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的良好发展格局。
  二、整治对象及内容
  全乡现有非法加油站两个:一个是净潭大桥东40米左右严聂加油站;一个是沈鲁村八组(状元大道东)净潭加油站;重点整治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一)非法经营行为。未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通过加油站销售成品油的行为;证照未年审并失效继续经营的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假冒伪劣、短斤少两的行为。
  (二)违反安全生产行为。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审批,擅自经营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行为。
  (三)其他违反行政许可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组织开展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制作宣传标语、条幅或其他形式的宣传资料,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逐一上门做好关闭和停止一切违法经营活动行为及依法拆除工作。
  (二)强化规划用地审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加油站的建设规划上报审核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所按照《土地管理法》重点检查加油站违法占地,包括非法占有土地、超批准面积占有土地、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
  (三)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取缔。
  (四)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五)强化消防隐患排除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依照《消防法》予以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停业,直至达到安全标准,同时对消防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六)加强协作配合。公安派出所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专项整治时间与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6月开始,8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
  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摸底自查阶段(6月中旬)
  对本乡非法加油站进行摸底,登记造册上报市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非法加油站逐一上门进行督导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
  根据自查整改情况,乡政府组织公安、国土、村镇等部门对非法加油站实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中旬至8月底)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整套资料归档上报。
  五、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   肖上平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郭卫红    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成  员   向征兵    派出所所长
           何国成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严俊军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严福华    沈鲁村党支部书记
          严德平    净潭村党支部书记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