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91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名称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净潭乡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净政办发〔2017〕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净潭乡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 00:00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现将《2017年净潭乡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2017年净潭乡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净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2017年天门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和谐净潭、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属地负责、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责任,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4月28日--5月1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乡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农作物收割期间)
  组织各村、各相关单位精干人员,驻村干部负责组织村级专班,深入田间地头,调查掌握农作物收割时间,逐田块进行登记造册;全天候巡查,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收获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三)总结阶段
  在各村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乡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村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净潭乡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肖上平担任,副指挥长由乡党委副书记郭卫红、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金华、副乡长陈翠楠、严福华、宣传委员夏铖、组织委员颜学斌担任,成员由乡驻村机关干部、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禁烧专班,与乡人武部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严福华兼任,具体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
  指挥部下设7个督导组,由郭卫红、胡金华、颜学斌、陈翠楠、夏铖、严福华分别兼任督导组组长,分组进行巡逻检查,对责任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脱岗渎职行为进行严查重处。禁烧工作期间,乡村两级全体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督导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细化责任分解
  乡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三级网络管控体系;不间断巡查,发现火点及时督导村干部组织扑灭,发现黑斑要及时组织翻耕,并留下相关影像资料,上报乡禁烧综合办公室。
  村委会:切实贯彻落实“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田块”的责任管理体系;明确 “一把手”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不间断巡查,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监管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农机手管理,要求安装粉碎设备,确保低茬收割;建立秸秆禁烧应急队,并配备喷雾器、扫帚等工具,发现火点要在2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扑灭,发现黑斑要当天组织翻耕。
  农机合作社: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中心: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林业站:负责对因秸秆禁烧造成的毁林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财政所:负责筹措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
  派出所: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火灾要及时组织予以扑灭。
  城建:负责社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禁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村村响”的作用;联合中心学校负责全乡学生开展禁烧秸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纪检办: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单位及人员进行效能追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在全乡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以村为单位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种植大户、种粮大户的动员大会,大力宣传秸秆全面禁烧的重大意义;三是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127条,出动宣传车3部,循环播放秸秆禁烧通告,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四是召开全乡收割机主座谈会,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五是学校在全乡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净潭”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督导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
  (五)严格奖惩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乡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分别给予禁烧工作经费,1000人以下的村给予800元;1000--2000人的村给予1000元,2000人以上的村给予1200元。对焚烧秸秆的,被乡督导组发现一个火点扣100元,被市级以上部门发现一个火点扣200元,下不保底,工作经费扣完的与村转移支付挂钩。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部门发现火点与黑斑受到通报的,由乡纪委问责,凡被问责的单位,取消当年村主职干部绩效工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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