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96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名称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净潭乡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净政办发〔2017〕2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净潭乡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00:00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卫生室、乡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卫生计生委和天门市纪委、市卫生计生委工作要求,加强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夯实基层卫生网点,现将《净潭乡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净潭乡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工作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卫生计生委和天门市纪委、市卫生计生委规范管理村卫生室的工作要求,促进全乡农村卫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改委等五部委 2014年颁布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北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天门市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和《天门市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前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农村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以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满足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提高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通过规范整治,努力实现四个目标: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布局更加合理有效;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更加完善完备;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更加规范;乡村医生待遇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二、基本情况
  全乡24个村设置村卫生室23个,服务人口 3.4万人,平均每个村卫生室服务1416人。2010 年至 2016 年省市项目补助资金建设达标村卫生室12个,2017年乡政府建设村卫生室10个。共为12个村卫生室配备12台健康一体机。
  全乡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村卫生室选址不合理,布局设置不规范,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室、药房未分设,设施设备配置不齐,标识标牌不准确,建设面积不达标;医疗医技水平普遍较低,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较低,老龄化严重;村医培训时间和培训周期不够,从业行为不规范,感染管理不足;制度建设不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健康保障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整治内容
  (一)规范村卫生室机构设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对所辖村级卫生室进行清理整改。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产权必须公有,对不符合条件、未经批准、未按照医疗卫生发展规划,擅自设置的村卫生室,尤其是在村医私有房屋内“以家代室”行医的坚决进行清理取缔,确保农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村卫生室内部设置必须按照村卫生室设置要求和标准,做到四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服务室、药房)分设,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中医诊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康复室。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村卫生室机构名称和标识标牌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规范统一,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名称。村卫生室要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鄂卫发〔2017〕28号)文件要求配齐29种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出诊箱、压舌板、软尺、身高体重秤、污物桶、贮槽、换药盘、敷料罐、观察床、诊断床、诊断桌、药柜、资料柜、治疗台、高压消毒锅、输液架、氧气袋、小型器械包、胎心听筒、医用反光灯、紫外线灯、针灸、火罐、电话、电视机、VCD。
  (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服务规范,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用药行为,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认真落实公共卫生工作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持证执业、挂牌上岗,统一着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禁对病人“生、冷、硬、横、推”,严禁“小病大治”,严禁开“大处方”,严禁“一人持证、全家上岗”的违法行医行为。推进村医与本村农民签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协议,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达到全覆盖,先诊疗后付费。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村医首诊责任制,鼓励村医开展中医适宜技术、一体机健康检查等特色签约服务。
  (三)规范村卫生室人员配备。严格按核定的编制配备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有条件的应配备女性和中医人员。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整治,不符合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予以取缔;未到定点卫生室执业的,必须责令其11月底前在定点卫生室执业,拒不执行的,将名单报乡卫计办,由乡卫计办上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乡村医生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以上的,依法注销乡村医生证;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鼓励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医学学历继续教育,新进的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落实国家和省、乡有关政策,支持在岗村医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离岗村医发放养老定额补助,解决村医养老的后顾之忧。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不再进行注册;确有需要的,经村委会申请,乡政府审批同意,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资格备案后,村委会方可返聘。
  (四)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按有关规定合理控制输液率,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村卫生室只能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生素,不能使用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生素,抗生素使用品种要向卫生院报备。加强卫生院中心药库规范化建设,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由卫生院统一采购、调拨、配送,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率、使用率和零差率达 100%,坚决杜绝村卫生室擅自网下采购。
  (五)规范感染管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置。严禁重复使用和变卖一次性医疗器械,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等感染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感染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和废水处置标准,建立规范的医疗废弃物专门堆放地点和登记档案,定期送到卫生院处置。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装,医疗废水必须经过严格的处置后排放,严禁废水直排,严禁医疗废弃物、废水安全事故发生。
  (六)规范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和合理补助。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考核内容,合理确定乡村医生补助。乡村医生补助经费统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服务收入、财政专项补助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等多种渠道给予解决。
  (七)规范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认真履行村卫生室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六统一、两独立”(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监管,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基本准则,切实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指导、管理、监督力度。
  (八)规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规范村卫生室管理、行为规范、预防保健、医疗安全、安全注射、消毒隔离、废弃物处置、药品管理、传染病报告、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定期开展考核检查。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7年10月26~10月31日)
  乡政府制定并下发《天门市净潭乡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规范管理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按要求开展动员部署,认真研究部署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整治工作,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措施细化可行。
  (二)组织实施(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乡卫计办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确保在 12 月 31 日以前按要求规范整改到位。
  (三)检查验收(2018年1月1日~1月31日)
  乡卫计办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村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达标,并实行责任追究。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全乡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省纪委、省卫生计生委和天门市纪委、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的整改要求,是提高村卫生室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健康需求的现实要求。各乡直有关单位、村委会和村卫生室要按照省纪委、省卫生计生委和天门市纪委、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站在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讲责任和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乡直有关单位要以高度地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整治工作。通过规范整治,进一步规范设置和建设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从业人员,配备配齐设施设备,注重培训和培养工作,严格落实村医待遇政策,加强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管理,切实提高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调动和发挥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村卫生室建设达标和村医队伍稳定,农民群众就医环境和就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乡卫计办统一为村卫生室制定配发各项制度、医疗文书、登记本、标识标牌,卫生院要统一为村卫生室配备工作服、胸牌,指导、监督卫生室规范管理、规范执业,并每月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将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整治工作落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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