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97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02日
名称
净潭乡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2日

净潭乡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02 00:0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河湖长令第1号《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的命令》,天门市已全面启动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净潭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是对全乡范围内河湖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五乱”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主要内容
  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覆盖全乡所有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渠,行动时间是即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各级河段长要加强履职尽责,针对“五乱”行为,集中开展“五大行动”,全面开展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治理行动。清理拆除涉河渠历史遗留阻水建筑物和违章建筑物,实现河畅、岸美。
  1.全面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行动。依法依规划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控制范围,确保河渠水域空间管控。
  2.全面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行动。依法取缔非法采砂,规范河道养殖、捕捞行为。
  3.全面开展清河保洁行动。全力清除河渠岸、水面各类垃圾、杂物,实现水净、整洁。
  4.全面开展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治理行动。彻底清理各类水域水葫芦、水花生,着力遏制成灾之势。,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
  三、责任分工
  乡总河长为乡“迎春行动”总负责人,负责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检查督导、落实行动经费。各级河段长为领责河渠第一责任人,负责指挥、调度各方力量,开展统一行动。
  1.清河保洁行动:各河长负责组织,城建、统筹办配合,所在村实施。
  2.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治理行动: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农技服务中心配合,所在村实施。
  3.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农技服务中心配合。
  4.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各河长负责组织,派出所、城建、国土部门参与,所在村配合。
  5.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行动:河长办负责牵头组织,国土、城建配合。
  四、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1月3日-1月9日)。乡河(段)长巡河员要深入现场履职巡河,及时发现、处理“五乱”行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好“迎春行动”河湖长巡查记录表。
  2.集中行动。(1月10日-1月24日)。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责任人各司其责,迅速开展“五大行动”,于2018年1月24日前完成相关整改,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迎春行动”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明确各自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保证“迎春行动”的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动员。各村利用“村村响”,加大对“迎春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3.加大督查力度。乡纪委、乡河长办要加强对“迎春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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