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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59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文 号
标 题: 净潭乡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净潭乡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2-08 00:00
  根据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天扶组发〔2018〕2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乡直各单位和各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纠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助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治理重点
  (一)“四个意识”不够强。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贯彻执行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到位,确定年度脱贫计划、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大水漫灌”,以镇域经济发展代替精准脱贫。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脱贫退出程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单位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不明显,没有形成系统合力。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对结对包保等工作重视不够,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弄虚作假、政策不清、情况不明,帮扶措施不务实,帮扶成效群众不满意。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六个精准”的要求和“五个一批”的举措不落实不到位。贫困识别不精准,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大。用部门一般性工作替代扶贫工作,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不规范。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扶贫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项目验收弄虚作假问题。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补贴问题。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中“吃拿卡要”问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问题。项目库建立不完善或未建立项目库问题。不按规定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问题。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问题。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扶贫项目未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问题。扶贫项目报批报备文件、实施方案、招投标采购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台账不齐全问题。扶贫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致使效益未充分发挥问题。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指导工作脱离实际,漠视群众合理诉求,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作假作秀、假典型,搞形象工程。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注重产业精准扶贫,扶贫成果不可持续问题。
  (六)考评要求不严格。考核考评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督查巡查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对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显示的问题、纪检监察审计发现的问题、信访举报的问题、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等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
  三、治理方式
  (一)自查问题整改。各村、乡直单位要对照治理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要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及时处理,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二)督查精准整改。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党政办、扶贫办组成,督查组随机开展明察暗访,根据群众反映重点,围绕问题督导,形成通报,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作风问题整治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强化学习培训。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精准扶贫政策举措及业务知识等重点内容,加大对扶贫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扶贫干部明职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健全相关制度,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源头治理。
  (四)推进三项整治战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三大专项整治战役”(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反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战役),从作风上查问题、找原因、寻对策,有针对性地整治突出问题。
  (五)严格开展考核评估。乡党委政府对各单位、村扶贫成效进行年度考核,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坚持约谈制度,查问题、补短板、强整改、促落实。
  (六)大力推进阳光扶贫。各单位、村要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公告,同时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监督。
  各村、乡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精准扶贫各项举措的落实。党委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单位一把手要落实主体责任,并对本单位专项整治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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