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76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1年02月19日
名称
净潭乡机关管理制度
文号
净办发[201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19日

净潭乡机关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02-19 00:00 来源:净潭乡

为了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经乡党委研究,制定了净潭乡机关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支出一支笔审批。凡借支或开支在1000元以内的由常务副乡长审批,借支或开支在1000-3000元内的由乡长审批,超过3000元的支出计划报请党委会集体审批。

2、预算内外资金及各专项资金的拨付须经常务副乡长和乡长签字后方可拨付。

3、经批准的借支必须于两周内完善财务手续,否则在经手人的津补贴结账中扣除。

4、经济独立核算的办公室(计生办、民政办、市场整顿办等)每季须向乡主要领导报送资金平衡表,其收支由常务副乡长审核后到财所入账。

5、根据市津补贴政策,机关住户电费费用自理,接有楼道照明线的用户每月另补助电费10元。

6、各片的工作经费包干使用,白湖片7000元,杨文片7300元,丰乐片7600元。其包干经费由片长、总支书记负责统筹安排,年终乡按包干经费结账,超额自付。总支书记的电话费(60元/月)不列入片包干经费,另行列支,按季度发放。

二、来客接待制度

1、所有来客要热情、节俭、对口接待。

2、来客一律到机关食堂进餐,由接待人到党政办领取派餐单后,由事务长统筹安排,上下午通知食堂安排客餐时间分别为11点、5点以前。

3、严禁在外进餐,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外进餐的,必须先经常务副乡长批准,确定进餐标准后,由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在外进餐费用一月一结。

4、招待用烟凭党政办通知单领取,所有来客不发整包烟,确需发整包烟的由常务副乡长批准后领取,机关用烟标准为硬红和软红,不得超标准用烟,接待用桶装水,凭票到购水处购水,年终结账。对确需招待矿泉水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党政办开票领取,凭票结账。

5、未经审批的招待开支一律自理。

三、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小车由分管机关的领导统一调配,原则上先急后缓,保障开会,禁止公车私用。

2、车辆未出车时,一律停放在车库。

3、车辆燃油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持卡加油。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或把车借给他人驾驶,否则承担相关责任并及时解聘。

5、驾驶员必须服从分管机关领导的安排,车有故障应事先报告,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安排维修。

6、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做到勤清洗,勤保养,勤检查,保持车况良好,保证正常出车。

7、聘用驾驶员实行一年一聘,有事、生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交回钥匙,以便车辆调度使用。

8、驾驶员必须忠于职守,保守组织秘密,出门在外时,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9、机关干部因会或其他公务活动不能安排车辆的,须凭市会议通知和分管领导签字出具派车单,按天门市区每人次单向15元的标准包干,去往其他地方的车费据实报销

10、因工作确需租车的(班子成员外出开会、迎检、处理突发事件),提前半天或一天报乡分管机关领导批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开具派车单,当事人用车时垫付车费,租车后乡机关每月和机关干部结账,不与租车师付结账,机关干部平时下乡一律不允许租车。

四、学习考勤制度

1、每周一上午为机关干部固定的学习和例会时间,机关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2、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3、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签到时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注明工作去向。作息时间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并结合本乡实际而定。

4、上班期间,每周由一名乡领导值班,负责处理本周突发事件,接待来信来访,督促机关干部签到,按值班安排,机关干部签到到机关值班室填签,写明去向,不得代签。签到时间为每天上午8:00—8:30和下午2:00—2:30,,如开会、下乡不能不签到的向值班领导事先说明,由值班领导填明去向,机关干部如因填写去向不准,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工作的视作缺签。并在下周例会公布考勤情况和突发事情处理情况。

5、机关干部每月设全勤奖150元,无故缺签一次扣10元,每月累计缺签5天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6、机关干部会议实行签到。迟到一次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无故缺签一次扣10元。

7、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机关干部因事或因病请假,必须事先向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班子成员请假须经书记和常务副乡长批准,请假一律使用请假条,两天内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五天以内(含五天)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请假条领导未签字视作无效,请假条交党政办保存。全年累计请假天数超过30天的(因病住院、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由乡领导酌情考虑),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8、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坚持上班的,按《公务员法》之规定结算待遇。

9、上班期间要严守上班纪律,严禁搞娱乐活动、干私活。

10、考勤结果由党政办根据汇总情况制表,交分管机关的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批后,财务室发放津补贴时结算。

五、发文及用章管理

为规范发文和用章,现就机关发文和机关用章管理规定如下:

(一)发文

机关发文严格按照“拟稿——核稿——签发——打印——校对——印刷——装订——盖章——发送”的程序依次进行,不得次序颠倒,拟稿由承办单位负责,核稿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签发由负责签发该文种的领导负责,编号由文档助理负责,打印、校对、印刷、装订由打印员、承办单位负责,盖章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发送由党政办或承办单位负责。

所有发文须先填写文件拟稿纸,完善签发手续后才予发文、盖章。党政办负责所有发文的把关,所发文件必须程序严格,校对准确,格式正确,装订精美,发送及时。文档助理负责文件的存档备案。

1、所有以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联合名义发送的文件、请示、函件、报告等由党委书记签发。

2、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发送的文件、报告等由常务副乡长签发。

3、以党委办或两办名义发送的文件、报告等由分管党群的副书记签发。

(二)用章

党委的印章由组织干事负责保管,政府和两办的印章由文档助理负责保管,党委的印章须经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才予盖章,政府的印章须党委书记或常务副乡长签字同意后才予盖章,两办的印章须常务副乡长或分管党群的副书记签字同意后才予盖章,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把关,严禁自作主张,私自盖章或将印章随意放置及交给他人保管。如借印章外出办事,须按印章类别,经上述领导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外借。

六、食堂管理制度

1、机关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上班用餐和接待来客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分管机关领导和事务长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 和餐具的清洁。

3、每天必须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就餐,不得随意提前,上午11:30—12:00,下午5:00—5:30,如有变动,以机关通知为准。

4、到食堂进餐一律凭票就餐,无票进餐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拒绝其进餐,机关干部、单位(含财政所)人员、机关干部家属等经批准的就餐人员能在食堂进餐,所有人员凭票进餐,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须到食堂就餐由接待人员提前向分管机关的领导打招呼,以便安排。

5、食堂服务员应向事务长及时反映各种生活物资的准备情况,所需物资一律由事务长统一采购。

6、食堂账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公榜开支。

7、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管好食堂内的所有财物,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1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