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6947
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净潭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名称
净潭乡就业工作方面政策法规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净潭乡就业工作方面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1-08-03 10:25 来源:净潭乡

净潭乡就业工作方面政策法规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按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

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等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实训补贴:

对在我省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补习实训补贴。

四、公共就业服务:

(一)求职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2张,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填写《求职登记表》交到人社中心或天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即时审核办理。

(二)求职招聘信息服务

查询求职招聘信息,请登录天门招工网(网址:)或关注天门招工网微信订阅号或是微信搜索:天门招工网tmzgwwx)

(三)就业培训政策流程

1.培训对象:18-60岁的适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2.在当地人社中心填写《就业培训党员登记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片3张,可参加人社中心举办的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班。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